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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黑土地保护安全屏障|我为耕地保护献一策

2022年08月11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本月起,《黑土地保护法》正式施行。笔者认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黑土地,要在织密法治网的基础上,用好经济激励、技术优化以及普法教育等有效机制,共同筑牢黑土地保护安全屏障。

  黑土地保护需要更为有力的法治工具。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耕保立法也取得长足进步。《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有针对耕地保护的专章,并根据耕保实践需求进行了多次修改。与此同时,黑土地保护法治化进程也不断加快,《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先行,随后国家层面《黑土地保护法》正式施行。笔者认为,当前迫切需要加快制定《耕地保护法》,将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耕地进出平衡,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禁止性规定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增强法律之间的协调性,为黑土地保护织密法治网。

  黑土地保护需要专门的大数据监测平台。笔者建议,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技术、空间定位技术和遥感监测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构建黑土地保护监测大数据平台,精准监测黑土地数量、质量、生态变化。基于大数据平台信息,各部门形成合力,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特别是破坏、盗挖与滥挖等行为,坚决遏制黑土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黑土地保护离不开有效的经济激励手段。尽管《黑土地保护法》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以及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义务,但由于黑土地保护成本与收益“倒挂”,地方政府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内在动力不足,这将导致法律实施成本过高。对此,可以充分运用利益补偿、产业发展等经济手段,显化黑土地保护价值,激发地方政府和农户保护黑土地质量、生态的积极性。比如中央可以设立黑土耕地保护专项基金,按照谁保护、补偿谁的原则,加大对黑土地保护的补偿力度;也可以建立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以粮食调出量和调入量为基准核算补偿标准,缓解粮食主产县“粮财倒挂”问题。除了既有的黑土地保护补贴外,还可以通过助推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等产业发展,让农业生产经营者分享因保护黑土地带来的增值收益。

  作为“耕地中的大熊猫”,黑土地对保障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强化全社会保护黑土地的法律意识。对此,笔者认为黑土地保护普法宣传有必要向基层延伸,特别是面向典型黑土区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农业生产经营者等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仅要让基层行政执法主体全面知晓耕地特别是黑土地保护相关法律规定,还要以农民听得懂的方式,让黑土地保护实施者们知法、懂法、守法。此外,还应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和标准,推动黑土地保护行政执法标准化、流程化、体系化,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作者:郭珍东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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