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世界旅游联盟·湘湖对话”“和谐共享——旅游是可持续发展的力量”环节,中山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中心教授和主任、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16届尤利西斯奖获得者保继刚以“旅游吸引物权: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为主题进行了精彩分享。
发展旅游业,是乡村地区产业路径的重要选择。然而,乡村地区发展旅游业,是否一定能实现减贫?是否一定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答案并不总是确定的。
我曾连续三年前往桂林龙脊梯田进行考察,发现农民在旅游业的发展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因此,他们开始采取行动,阻止游客上山观看梯田。经过不断的谈判,最后达成了新的平衡,使得龙脊村民的生活有了显著的改善。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例,是云南元阳的阿者科村。我在2018年带队进行研究时发现,尽管一个大型国有公司在这里进行了长达10年的开发,且门票收入超过一亿元,但村民并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收益。这个梯田是农民创造的旅游吸引物,为什么创造者却得不到应有的收益呢?这个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
因此,我们在2012年便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旅游吸引物权”。它是指在原有的土地及其附属物的旅游吸引价值转化而来的土地级差收益及其权利。在中国,土地是集体土地,村落也是集体土地、宅基地。那么,土地的使用权或者一定时期的所有权是非常明确的。然而,从物质生产的角度来看,村民种植的水稻被拿走时,就一定会被视为强盗,大家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为什么当他们无形的东西被拿走时,却没有被视为强盗呢?问题的背后,就是旅游吸引物的合理权利,没有实现合理归属。
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2018年我们在阿者科村进行了一场社会实践,这就是“阿者科计划”。这一计划的核心就是旅游吸引物权。我们将村落、梯田、生活方式构成的整体的吸引物按照70%的比例进行估价,按照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当地占700万元,县政府出资300万元,占30%,共同成立了一个新公司。这一实践的目标,就是通过旅游业的发展来实现脱贫、减贫和遗产保护。同时,我们规定,村民们不租不售,不放任村民无序经营,不破坏世界文化遗产。从2018年6月派人驻村到现在,五年多时间,我们共派出10批、20名硕士生博士生驻村,最长的14个月,最短的6个月,多数人驻村时间在7个月以上。我们自己做营销、自己拍视频,2019年3月,我们第一次给村民分红,每户分得1600元,而此前本地村民的人均年收入是2700元。在接下来的实践中,我们形成的分红原则是,民居分红40%、梯田耕作30%、居住分红20%、户籍分红10%。截至目前,共实施8次分红,分红总金额143万元,平均每户分红22000元以上,并且分红对象100%都是贫困户。最终,这一案例被收录入“2020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减贫案例”,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力量”。
在大量的实践中我们发现,旅游吸引物权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只有落实了旅游吸引物权,才能确保乡村旅游的发展不仅仅是一种政策性的扶贫,也不仅仅是一场资本的作秀,更重要的是确保旅游吸引物必须有价值,村民必须有股份和收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乡村旅游可以持续地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