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0月,辽宁省各地气温持续下降,降水量逐渐减少,水温降低,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机率相对减少。但在这一时期,仍要注意加强水质管理,做好养殖后期管理和越冬前准备工作。
一、病情预测
(一)烂鳃病: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鲢鱼。水温15℃以上开始发病,20℃以上开始流行,常和传染性肠炎、出血病和赤皮病并发,水温越高,致死时间越短。各草鱼、青鱼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二)细菌性肠炎病: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鱼等多种淡水鱼,水温20℃以上发生流行,流行高峰为水温25℃~30℃,常与细菌性烂鳃病、赤皮病等并发,是鱼类危害较严重的疾病之一。省内主养区和高密度精养区要重点防控。
(三)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危害鲫、团头鲂、鲢、鳙等多种淡水鱼类,水温在9℃~36℃均流行,高温季节后水温仍保持在25℃以上时发病率高。该病可通过病鱼、病菌污染饵料、用具以及水源等途径传播,鸟类捕食病鱼也可造成疾病在不同养殖池间传播。省内主养区和高密度精养区要重点防控。
(四)细菌性肠炎病: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鳙等淡水鱼类,水温在18℃以上开始流行。患病鱼肛门红肿外突,解剖查验可见肠道充血发红,尤以肠后段明显。省内淡水养殖区应重点防控。
(五)锚头鳋病:主要危害鲢、鳙。当水温回落至20℃~25℃时,进入锚头鳋繁殖的旺盛阶段,并引发锚头鳋病。该病对鱼种危害较大,在发病高峰季节,鱼种能在短期内出现暴发性感染,造成鱼种大批死亡。省内淡水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六)车轮虫病:车轮虫主要侵害鱼的皮肤和鳃、鳍条,对养殖的鱼苗、鱼种危害较大,鱼苗可出现“白头白嘴”或“跑马”(环游不止)症状。适宜发病水温20℃~28℃。省内各淡水养鱼地区,特别是在养殖密集的鱼池需重点防控。
(七)白斑综合征:主要危害凡纳滨对虾(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等,水温在18℃~30℃时易暴发。该病病程急,死亡率高,一般养殖虾池出现发病后2~3天就可造成大量死亡,沿海各市的虾类养殖区要重点防控。
(八)急性肝胰腺坏死病:主要危害凡纳滨对虾(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和中国对虾等。对虾体色发白,虾壳变软,活力减弱,行动迟缓。肝胰腺颜色暗淡苍白,对虾肝胰腺呈萎缩或异常肥大,发生坏死、空肠空胃现象。沿海各市的虾类养殖区要重点防控。
二、预防措施
(一)重点做好水质调控工作。养殖后期,池塘水体的养殖容量饱和,再加上10月昼夜温差大,水体对流强,易发生“转水”现象,从而导致养殖品的浮头和泛池。这个时期要保持水质清新,同时加大增氧量。
(二)继续加强喂饲管理工作。要实行“定时、定位、定质、定量”的投饵原则。投饵量要根据天气、水质和鱼摄食情况灵活掌握,饵料要营养全面,适口性好,新鲜不变质,增强鱼体抗病力、保证养殖动物营养需求的同时也要减少残饵,保证鱼吃饱吃好又不浪费,以免污染水质。
(三)持续强化病害防治意识。秋季返热可能成为鱼类又一个发病高峰期,要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注意及时、规范对水体消毒杀灭水中的病原。
(四)及时报告疫情。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现养殖品种出现大规模发病和大量死亡现象,要及时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报告,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诊治,明确具体致病源后选择对症药物进行治疗,确保治疗的针对性,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病情的扩散。
(五)高效利用平台。更多疾病防控方法请登录“全国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网辽宁省分诊平台”查找,也可通过“数智病防”微信小程序选择相关专家进行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