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州邹平市立足辖区土地资源优势,做活土地文章,创新实施了“1+5”新型土地经营方式(“1”即坚持党建引领,“5”是构建合作社+农户+市供销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金融+保险“五位一体”),推动集体增收、群众致富。截至目前,全市“1+5”新型土地经营面积达到17.7万亩,基本销号集体收入20万元以下村,50万元以上村达到61.8%,带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5万元。
推动村集体由幕后走向前台,主导土地规模经营
邹平市九户镇成家村,于2019年首创“8721”模式,由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土地,与市供销社签订合作协议,由市供销社先行垫付入社农户每亩800元的承包费并经营土地,收益后扣除垫付承包费,按照市供销社、村集体、管理员7:2:1比例进行分红,实现村集体首次享有经营收益,当年增加村级收入5.3万元。2021年,在九户镇党委牵头协调下,成家村创新实施“86211”模式,对比“8721”模式,市供销社、村集体、入社农户、管理员按照6:2:1:1比例进行分红,社员在每亩承包费800元基础上享受二次分红,入社积极性得到提升,但集体收入没有显著变化。
数据显示,“8721”模式和“86211”模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资源效益,但是,就当时全市的情况来看,邹平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0余万亩,土地资源收益主要集中在种粮大户手中,集体享有的只是扣除群众流转土地承包费后的结余承包费用。为破解土地资源效益低等问题,在总结各镇村土地规模经营经验的基础上,邹平市创新提出“1+5”新型土地经营方式,推动全市村级集体收入从固有发包收入向有效经营收入为主转变,推动村集体由幕后走向前台,主导土地规模经营,促进集体收入实现大幅跃升。
从“8721”到“86211”,再到“1+4”,九户镇土地经营模式不断升级,最终在2023年形成了完善的“1+5”模式。不仅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还增加了农业保险作为农民的兜底保障。“下一步,九户镇将以“1+5”模式为引擎,计划在三年内全镇流转面积突破2.2万亩,村均增收突破10万元,为农民提供更多增收渠道,探索更多适合本地的农业发展模式。”九户镇党委书记张维奇说。
得益于“1+5”新型土地经营方式的施行,今年以来,邹平市台子镇在此基础上创新运用“四种模式”(即自主经营、托管经营、托管提成、跨村联营模式)全面推广“田管家”土地托管,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和种粮大户及群众需求意愿,制定“田管家”土地托管增产增收实施方案,打造“提供服务、降低成本;提高产量、增加收入”的新型土地经营方式,实现土地托管全覆盖,面积突破3万亩,预计实现村集体收入600余万元。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
邹平市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建引领贯穿实践探索全过程,着力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农村经济发展优势。
制定《关于以党建引领探索实施土地托管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由组织部门具体牵头负责,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议,重点研究解决“1+5”新型土地经营方式推广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项目、保障等问题,保障整体有序推进。在县级层面,将“1+5”新型土地经营方式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体系和市委“1+9+N”工程“督考用”一体化推进机制,实行季度亮灯管理。在镇级层面,引导5个试点镇修订农村党组织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绩效报酬、评先树优挂钩。同时,设立5万元—10万元专项奖励金,对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以探索构建利益联结“共同体”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在推动集体经济增收方面的领导作用,推动构建形成“支部有作为、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集体有收益”四方共赢新格局。同时结合“驻村蹲点月”“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宣传动员,通过驻村干部入户遍访、专家政策宣讲、典型村经验介绍等方式宣传讲解土地托管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相关政策,帮助各村和农户算细算实土地托管前后投入、产出、收益对比账,激发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积极性,“1+5”新型土地规模经营方式迅速在210个村推广。
邹平市魏桥镇作为农业大镇,2023年,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开展“1+5”土地自主经营360亩,增加村集体收入40余万元,为每位村民二次分红每亩740元。剩余土地承租价格由分散流转的910元/亩提高到集中流转的1480元/亩,村集体和农户的土地流转收入双双增加60%。村集体将收入反哺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累计发放养老保险补贴、直饮水补贴、慰问金5万余元,投资40余万元对村庄主干道进行硬化,投资20余万元新建牌坊、公墓、孝善食堂一处,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农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引导农户入股入社,共同开展经营、共享经营成果,让村级党组织站到了经营第一线,推动村级党组织与群众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产生了良好的经营收益,特别是二次分红为群众带来了切实的物质利益,使得群众对村级党组织更加认可支持,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更高,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显著提升。
政策托底,优化服务保障
为实施“1+5”新型土地规模经营提供更好的支持,邹平市充分发挥供销、金融、保险等组织机构在生产技术、运营资金、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优势,全方位助力村级合作社安全、高效生产运营。
充分发挥市供销社“国家队”工作优势,依托下属梁邹农业发展集团和滨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协议,对土地实行耕、种、管、收、储、售等全程跟踪服务,有效提升了村级和农户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同时,为村级合作社提供小麦良种繁育、优质玉米推广、智慧农机作业、粮食烘干储存等服务,提升合作社科学化、智慧化生产运营水平,带来实实在在的经营效益。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大主体作用,帮助解决村级合作社融资困难、运营不畅等问题。通过县级财政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村集体、村级合作社开展土地规模经营进行奖补。联合邮储银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借助“农担贷”“惠农贷”等助农优惠政策,为合作社发展提供金融担保,帮助解决资金难题。邹平市农商行按照“在镇申请、在镇办理、在镇放款”原则,推动实现邹平范围内所有网点均可办理贷款业务,并探索开展容缺办理授信手续。九户镇吸引4家“百千万提升工程”示范企业、13家爱心企业参与设立500万元的党建创业“资金池”,为辖区合作社提供免息创业启动资金。
针对村级可用资金有限、个体农户抗风险能力较差、农业种植受气候因素影响大等客观情况,积极推动镇街联合社、村级合作社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土地规模经营项目购买农业保险,保险公司通过落实助农政策、保险政策发挥托底功能。根据2023年最新保险标准,在极端天气情况下,小麦、玉米绝产每季每亩可赔偿950元,最大程度地解除实施土地规模经营的后顾之忧。
通过推广实施“1+5”新型土地规模经营方式,邹平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体增收新路径,为无资金无资源村发展集体经济提供了“邹平经验”。更为重要的是,群众在享受土地二次分红的同时,也从耕种中解放出来,有时间精力从事其他行业增加收入。2023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5万元,均高于全国、省、滨州市平均水平,共同富裕的道路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