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强调要有力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集成式改革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引导鼓励各地坚持改革开路、干字为先、主动作为,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化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以促进招商引资和推动产业升级为重点健全新型帮扶机制,助力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加快完善政府撬动、市场主导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镇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机制,充分激发释放县镇村发展的活力动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全面突破。
会议审议通过《全省基层推进“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典型案例》等文件稿。其中,典型案例共40个,分农村土地综合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民生领域改革、激励干部群众投身“百千万工程”四个主题。
其中,为破解农用地碎片化利用、农田基础设施落后、生产收益较低等导致的土地撂荒问题,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自2019年起,高明区以明城镇为试点,探索“耕地流转中心”模式,创新探索“农户(村集体)流转—耕地流转中心(公有企业平台)收储建设—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现代农业产业项目)招商”的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
截至目前,明城镇通过“耕地流转中心”模式累计集约土地1.4万余亩,建成高标准连片化稻田1.2万余亩,吸引银鹏“万亩稻田(丝苗米产销一体化加工物流科技园)”等8个超亿元的农业集约化生产项目进驻,稻田年产粮食超5000吨,推动土地发包价格提升33%,相关村集体收入增长近100%。
实现“小田”变“大田”
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明城镇政府牵头,成立公有企业明丰公司作为“耕地流转中心”,主导开展土地流转工作。
按照“区域化布局、园区化建设、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思路,打破不同村组、不同农户的地块边界,通过协商流转、公开招标、补偿退出、买断租期等方式,引导重点区域的不同村集体、农户“存”入闲散地、撂荒地,交由“耕地流转中心”进行连片整理开发,提质改造为集中连片的现代化农业土地,确保“耕地流转中心”产出效益。
实现“农户”变“储户”
高明区成立由镇农业农村办、村委会和自然村组成的工作小组,由机关党员干部联合村委会、村小组党员走访片区股份(经济)社理事会(社委会)成员和农户,面对面讲解“耕地流转中心”经营模式、撂荒整治、使用途径等相关政策,全面摸排收储地块面积、作物类型、租金租期等情况,广泛征求村集体和农户意见,根据存入地块的水源、交通、连片或零碎化程度以及土地确权等实际情况,“一村一策”制定具体土地存入管理办法。
对于土地确地到户的村,成立党员先锋队深入农户家中沟通讲透政策,再由村集体启动农户表决程序,由相关农户签名确认;对于土地确权到社的村,参照农村集体资产发包程序实施表决通过后,存入“耕地流转中心”。
实现“低效”变“高产”
据悉,针对以往土地流转不够规范,村民担心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问题,“耕地流转中心”对土地价格、存入方、贷出方和“耕地流转中心”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界定。
土地价格主要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参考周边土地发包价格,结合存入时间进行最终确定。在实际操作中,村集体及群众更多考虑选择20年的土地存入年限和每3年递增的租金标准,最终确定为山地300元/亩/年,耕地1600元/亩/年,鱼塘2500元/亩/年,租金每3年递增10%的基准标准。
存入环节以镇属公有资产公司和村股份(经济)社分别作为甲乙方,签订存地协议,以土地基准价格为底价,并对招投标溢价增值部分按1:1比例结算分成利息。对“存”入土地逐宗进行测绘,建立“数字云图”,合同期满后,根据存入方土地确权情况退还,打消村民的后顾之忧。“耕地流转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仅提取存入和贷出的部分差价弥补运营成本(山地、耕地加收50元/亩/年,鱼塘加收200元/亩/年),农用地增值收益均归村集体和村民。
实现“分散”变“集聚”
由“耕地流转中心”对集约土地统一进行功能规划分区和高标准改造,经营主体向“耕地流转中心”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将土地整体“贷”出,实现“园区化”管理。
经营主体由以往面对零散农户,转为只面对“耕地流转中心”,有效提高现代农业项目的招引能力。深化与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协作,通过联合贷款、互相代理等方式,增强金融服务“三农”能力水平。通过积极引入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因地制宜规划发展特色农业项目,不断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
目前,已建成田头智慧小站、稻田火车、工厂化育苗车间等重点项目,推出“云田硒谷”“遇稻研学”等农旅品牌,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