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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黄村乡陈坑村旧村改造收支情况公示

发表于:2010-10-11 22:06

  1.公示第二页,房屋拆迁补偿一项。2009年12月,农办拨下给本村的房屋拆迁补偿款234848元(见公示第一页收入项)。按规定发放给拆迁户是50元/平方米,可是实际发到村民手中是40元/平方米,每平方米被戳留了10元。第一期发放的旧房拆迁补偿款只发放了88724元,还剩下146124元未发,但是根据他们自己最后的账目统计,现在这部分钱款也已经花费殆尽,总账最终居然还欠了陈宝金个人715元,请问这些钱都用到哪去了?
   2.公示第二页,凤明,凤友两兄弟(凤明是3个组长之一)的土方运费竟然高达90000元,总共才150天,账目是他们自己做的,且不去怀疑这个天数有多大的问题。就这样,平均每天工资居然要600元。油费是公款出的,工作内容是大概就是把挖土机挖出来的泥土运到不远地方。而且据了解早上九点才开始工作,晚上四点左右就结束了,除去吃饭休息的时间才六个小时。为了做一个对比,村里另外一批修路的人,用的也是差不多大小的车,一天的工作时间也长很多,但是工资才270元/天,不到300元。真的是大发横财,拿公家的钱不手软。
   3.公示第二页,地基平整59700元,基础设施平整127300元,驳砍工资(土话,应该是指拿石头等修筑平地的意思)51800元,总计花费238800元。什么叫基础设施平整,与地基平整有什么区别?还有驳坎工资不应该已经包括在了前面的平整费用里面吗?这里是不是又有重复记账的嫌疑?这些花费无疑是挖掘机的工钱,工人的工钱。挖掘机一天多少钱,挖了多少天?工人一天多少钱,多少工人,做了多少天活?都应该有详细记账的,为什么不给出来。只能说明猫腻太多,而给不出详细账目。此外挖掘机的柴油费是另外记账的(见账目第三页,柴油费71498元)不应该算在平整地基的钱里面。
  
  4.公款吃喝等招待费19864元。出租车费1902.5元(公示第二页),包车费及其它支出16981元(公示第七、八页),这些总计花费38747.5元。一个贫穷的山村,收入总共不到92万(大部分国家拨款),光这些费用就花了38747.5元。且不说这里面账目是否正确,对于一个贫穷的山村来说,真的有必要吃那么多饭,买那么多烟吗?市里公交那么发达,城市也不大,何必花上几千块的打车包车费用。这种公款吃喝,滥用公款的行为太过明显,真的是一点不珍惜国家的钱,不珍惜村民的钱。
   5.通观整个账目公示,花费达到2000元以上,但没有给出明细的有42项之多,涉及金额总计873040.58元。其中超过5000元有27项,涉及金额总计830685.58元,占去了绝大部分。这些超过两千元,甚至超过五千,一万元的钱款都没有明细,没有具体说明用途,只能说这里面的问题太多了。希望相关人员能至少对部分的钱款进行一个详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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