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火光农场500亩农田被挖成虾塘 谁为损失埋单?
发表于:2010-10-29 10:40
东兴市马路镇火光农场的500多亩农田,在2003年初被农场挖成一个个虾塘,交给一个养殖公司养虾。但虾塘仅仅经营了3年多,就因为效益差而停了下来,并一直闲置至今。看到昔日的良田被糟蹋成这样,村民们痛心不已。
10月14日,火光农场二十二队村民李开业将记者带到闲置的一块虾塘前说,虾塘早在2007年初就不养虾了,现在水塘里除了海水,什么都没养。“一起被闲置的水塘一共有49个,占地约500亩。被挖成虾塘之前,都是围海造出来的农田。”李开业说。
据村民介绍,那500亩田本来是二十二队30多户村民的集体土地,后来虽然并到火光农场,但种田的还是二十二队村民。2003年,农场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将农田挖成虾塘。自农田被挖后,村民多次向东兴市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农场归还被占的农田和赔偿损失,但一直未能如愿。而虾塘经营方——广西农垦局京岛海水养殖公司养了3年虾后,因为经济效益差,又不养了。2007年起,所有的虾塘开始闲置,至今已经3年多。李开业说:“海水养虾,如今昔日的农田土质早已被海水侵蚀。即使是回填成以前的农田样子,也没办法种田了。”
李开业说,挖成虾塘前,种一亩田可收约400公斤谷子。如今没有田种,很多村民不得不四处打工维持生计。李开业说:“当初农场不顾村民反对,将农田挖成虾塘,后来又因经营不善,经营方弃塘走人。村民的损失,不知道如何算?”几年来,村民多处投诉,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对于此事,火光农场场长助理吴均强表示,农场有二十二队村民的农田的经营管理权,有权进行处置。
在谈到农民损失谁赔偿的问题时,吴均强说:“事已至此,上级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记者获悉,东兴市国土局就此调查后,要求火光农场尽快处理好被毁农田事宜,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