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宅基地奔走12年
发表于:2010-10-30 08:59
当其他老人背着孙子在村里闲逛时,60多岁的王培敏还在挑着蔬菜沿街叫卖;当其他村民每年收房租时,余琼华一家人还在以每月1200块钱租住着别人的房屋。西山区福海街道办杨家社区田家地村,有10户村民为了他们的宅基地奔走了12年。
交不起5.5万
10户村民没有宅基地
今年69岁的王培敏4月份因为小脑梗阻,刚刚停止了卖菜的生意。随后小儿子王平当了一名交通协管员,一个月1200元,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1983年以前,全家人都住在田家地老村的一套房子里。后来大哥在村里要了一块80平米的宅基地,现在,王平的大哥二哥都有了自己的房子。
1998年,村里出台了一项规定:“199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无宅基地且户口在我村的农业村民,可安排一处80.5平方米的土地建房。”于是兄弟三人都递上了申请书,村里也批了下来。
但是因为要集体建盖,村里要求申请到宅基地的村民交预付款5.5万元。老三和其他9户村民当时就没有参加集体建盖,打算等钱够了再去建。但据老人说,当时村里曾告诉她有一块4亩多的土地,可以留给他们10户人家以后再盖。
后来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他们的意料,10户村民认为是留给他们的建房土地,随后却被租给了一个纸箱厂,纸箱厂几年后又变成家具厂,一直租到2007年。家具厂到期以后,那块土地上又建起了一个农贸市场,叫做“田园综合生态市场”,他们了解到,这次租期是25年。王培敏看着这一次次的变化,心里非常着急。
街道信访办答复
“不符合批复条件”
其他9户居民和王平家一样,这几年都在本村或邻村租房子住。村民余琼花的丈夫易德祥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这些年一直带着其他几户到处反映情况。2006年8月30日,村里提议为他们建盖单元房,大家坚持要求宅基地。此后一直拖延,直到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2008年,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出台2号文件,其中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已停止了任何形式的用地审批。这一文件宣告了10户村民的问题市级以下政府已无法解决。2008年5月4日,福海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公室给他们的答复上这样说道:你们所要求的安排落实每户80平米宅基地的问题由于现行政策因素,我办无能为力。2009年7月6日西山区信访局回复,认为10户居民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批建条件。
昨日记者找到村小组办公室,村组长余少乾说当初因为没钱,后来政策一直在变,就拖了下来。村小组办公室所在地现有10亩左右土地,部分土地用来建盖了一个停车场,部分仍在闲置。组长说,只要他们能拿到批复,就让他们盖。
易德祥不认同村里的说法。他说,10户当中的田金寿当时就有钱,还是没有宅基地。现在10户村民中,姚利萍家因为不堪房租重负,已带着孩子远赴他乡。
实习记者 肖国鼎/文 实习记者 董玖永/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