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冷市镇大苍村退耕还林款被侵占
发表于:2010-11-17 17:37
强烈请求查处我组村民黄国辉退耕还林补贴资金问题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冷市镇大苍村(原大同村潘家坪九、十组)村民,二○○二年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提倡退耕还林,镇政府和林业站为贯彻好中央的政策,给各村下发了任务。当时我镇林业站工作人员黄国辉为了落实好任务,也家家户户做工作,要求我大同村潘家坪九、十组各农户大力发展退耕还林,我组各农户在林业站的规划下,将比较成片的土地,白夜坪和庙冲堡上两块土地全部栽上树和竹,并且按照每亩15元收取了费用,但是到了第二年林业站工作人员黄国辉说我组退耕还林验收不合格并且退还了每亩15元收取的费用,实际情况是我们栽上的树是长得最好的。
这样几年过去了,2007起退耕还林款改由政府财政通过银行直补给农户,补助资金实行网络化发放,要求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其退耕还林验收合格面积、国家补助标准、各农户补助资金等情况,才了解到黄国辉本人退耕还林面积达15.5亩,实际他在本组造林面积不过几分地,我组农户并在全镇的退耕还林规划图上找到了我组土地白夜坪的退耕还林土地界址,黄国辉忙说图纸的白夜坪是我邻村,便匆忙将图纸收了起来,我们怀疑黄国辉利用工作之便,将我们造的林白夜坪和庙冲堡上全部归到了他自己的名下,侵占了我们的合法利益。
从2003年到2010年已有8年,按国家政策每亩补贴230元,黄国辉侵占我们组15.5亩还林耕地,我们应得28520元退耕还林补贴。我们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将自已的耕地全部变成了林地,而现在林地不能产生任何经济效益,我们失去了耕地,却得不到应有的补贴。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要求:坚决查处克扣挪用和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为此,我组农户强烈要求上级领导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一、将我组的退耕还林进行检查验收,并按各农户的实际退耕还林面积发放补助;二、坚决查实黄国辉的退耕还林补助是否虚报冒领;三、还有坚决查实黄国辉利用工作之便,帮自己的亲戚朋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拿回扣等情况,并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和人员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我们相信,我们当地的党委、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的,我们的事情一定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但如果我们正当的要求得不到解决,我们这些失去生活来源的农民应得到的补贴无法得到,我们将逐级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直至组织我组农民信访,以寻求更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或者将我们情况请求上级媒体予以曝光,然后将林地毁掉,继续转为耕地,以保证我们能够正常的生活。
以上报告,请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将我们应得的利益落到实处。
报告人:安化县冷市镇大苍村(原大同村九、十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