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成征税由头 河北高邑企业遭遇“减排门”
发表于:2010-11-19 15:19
(记者熠辉 马武) 近日,中国网接到河北高邑县大营镇部分中小企业主投诉,声称:大营镇政府专门成立了镇综合治税办公室,以节能减排的名义,向辖区内多家中小型企业征收“税”款,不交钱就不供电,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针对企业主反映的问题,中国网对此进行了调查走访。
高邑县大营镇现有近400家以棉纺织布为主的中小型企业。因受传统工艺影响,大多数企业使用的都是相对比较落后的设备。今年由于高邑县节能减排任务重, 9月初,高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大营镇这些企业进行了停电停产处理,直到10月25日,才陆续恢复供电。
在企业陆续再次供电的过程中,让企业主匪夷所思的是,多家企业被镇里告知,要想供电复产,就必须交足代征税人员所宣讲的“节能减排”税款。否则就会被镇政府视为与政策相违背的高耗能企业,不予供电。
一些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当时也弄不明白,为什么国家税收能跟节能减排扯到一起。但为了不影响自己工厂的正常生产,企业主们只好无奈的选择向镇政府缴纳所谓的“节能减排税”的税款。
走访中,中国网了解到,这些企业少则被收“税”千元以下,多则被收“税”近万元。钱交上去了,但没有得到地税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他们手里拿到的仅仅只是一张加盖了大营镇综合治税办公室公章的普通收据。一位企业主为此调侃,称这是一张复工白条。 据一位知情人讲,今年,高邑县政府给大营镇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近千万元,大营镇政府采取的措施是对不缴“税”款的企业视为是高耗能企业,并予以停电停产。以节能减排的名义征税既能让企业幸免关停又能确保税收任务尽早完成,这对于镇政府来说是一举两得的事情。他还说,大营镇政府也很守“信用”,只要缴纳了这些所谓的“税”款后,企业也通电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拥有对企业征税权力部门只有税务机关,除此之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对企业进行征税。
那么这项没有发票的“节能减排税”究竟出处何在呢?
在高邑县地方税务局,分管征收工作的李占国副局长表示,他并没有听说征收“节能减排税”一事。
李占国说,在税法规定的征收名录中,没有节能减排税这一税种。而地税局也不可能以节能减排的名义去征税。同时,李占国强调,除了税务部门外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没有征收税款的权利。
既然如此,大营镇为何会设立一个“综合治税办公室”的机构呢?对此问题李占国解释,这一部门是县里为了更好的促进地方税收工作而设立的,因县地税局工作人数有限,一些小的税收项目便委托乡镇一级政府代为征收。
随后,李占国提供了高邑县地税局和大营镇前怀安村委会签订的“委托代征税(费)款协议书”,该协议书的代征范围是临时经营户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从协议来看,大营镇代征的税收仅仅也就是对“临时经营户”征收而已,而棉纺织布企业是否为“临时经营户”?大营镇是否超出了县地税局授权的征收对象范围?征管科李文丽科长对此问题以自己接管征管科时间很短为由没有正面回答。
对于征税是否应该向缴税人出具正规完税凭证时,李占国同样表示那是不容置疑的,必须得出具正规完税凭证。他表示,大营镇被征企业没有拿到完税凭证这一问题,有可能是乡镇代征人员疏忽造成的。
既然地税部门没有向企业出具发票,那么这笔“税”款是否入了国库呢?征管科的李文丽说,这笔钱刚办完入库手续。当记者要求看一下入库凭证时,李文丽说负责此项工作的局领导出去办事了。截至完稿,记者也没有见到高邑县地方税务局提供的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