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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造富既无效率也不公平

发表于:2010-11-23 10:35

近年来,“城中村”的造富神话可谓层出不穷。从宁波大批村民手握着数套房“洗脚上岸”进城住高楼,到深圳两处城中村改造工程造就数十位亿万富翁;从昆明村民领到拆迁补助一夜暴富后团购奥迪车,到郑州“城中村”富二代开奥迪修汽车娶19岁女大学生。在为广大农民朋友通过“城中村”改造脱贫致富感到高兴的同时,笔者不禁要为社会发展的效率和公平担忧,为广大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担忧。

  我们以前讲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七大以来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人们的印象中效率与公平有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对两者进行协调。但在了解了一系列“城中村”造富神话之后,笔者越发觉得“城中村”造富既违背效率原则,也违背公平原则。

  首先,“城中村”造富违背效率原则。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动辄获得几套安置房及上百万补偿款,由贫困到巨富几乎发生在一夜之间。对这些被征地农民来说,他们没有经历民营企业家那种艰辛的资本积累和创业过程,不是靠自身文化知识、经营管理水平获得财富,如此轻易地脱贫致富,使得他们中的不少人疯狂消费、沉迷于打牌赌博;年轻人放弃学业,因为无需“靠知识改变命运”。对社会则将产生不良影响,一个成熟的社会不会仇富,但那是指通过各种各样的劳动获得的财富,象“城中村”造富神话这样“不劳而获”地一夜暴富,会挫伤整个社会通过辛勤劳动锐意进取的积极性。可见,“城中村”造富没有把财富流向拥有知识、技能等人群,而是把财富流向了综合素质较差的人群,不符合资源优化配置,违背了效率原则。

  其次,“城中村”造富违背公平原则。通过“城中村”改造,大批城市周边的农民一夜暴富,而昔日与这些农民比邻而居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却成为“房奴”、“百万负翁”,甚至依靠最低生活保障勉强维持生活。这些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会想:这些农民兄弟和我们在能力上“半斤八两”甚至还不如我们吗?凭什么他们能过上如此富足的生活,而我们去只能“蜗居”在出租房里,向他们交纳房租,依靠政府的救济“苟延残喘”。苦思冥想,实在找不到智商、情商、知识、技能方面的差距,最后找到的唯一差别是:他们拥有农民身份,他们卖地发了财。同样是共和国的公民,有的人在把政府无偿划拨的宅基地卖掉暴富,成为失地农民食利一族坐收房租;有的人却辛辛苦苦几十年还不一定买得起一套普通商品房。面对此情此景,笔者不禁要感叹公平何在?

  有人可能要说:你这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作为一名普通的城市居民,笔者承认自己是吃不到葡萄,但我要说的是葡萄是酸是甜暂且不说,我们先弄清楚这些葡萄从何而来?换句话说,是谁为“城中村”的造富运动买了单。有人可能说是政府,有人可能说是房地产开发商,其实既不是政府也不是开发商。“羊毛出在羊身上”,是购买商品房的城市居民给“城中村”提供了这笔巨额财富。因此,“城中村”造富在满足农民朋友对高额补偿款的渴望的同时,无形之中推高了地价,进一步推高了房价,而这一切最终由大批城市居民买单。

  笔者认为,“城中村”造富神话之所以屡见不鲜,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无偿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而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实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大多数城市居民不得不购买商品房;政府依法将农村土地征收变更土地性质,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招牌挂”获得建设用地,建设商品房满足城市居民的“刚性需求”。二是我国学界长期以来不分情况的鼓吹失地农民的疾苦,对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食利一族的滋润生活却视而不见。三是“城中村”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他们开始形成各种利益集团,结成共同进退的“攻守联盟”,使得拆迁征地难度日益增大,迫使开发商妥协退让息事宁人。四是不少“城中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大肆违章建设商用住房甚至出售“小产权房”。

  其实,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中就已提出:“工商业家垄断物质的价值来赚钱,我们已觉得是不公平,但是工商业家还要劳心劳力;地主只要坐享其成,毫不用心力,便可以得很大的利益。中国的工商业,几千年都没有大的进步,所以土地价值常常经过许多年代,都没有大的改变。如果一有进步,一经改良……那地价便要增加几千倍,或是几万倍。推到这种进步和改良的功劳,还是由众人的力量经营而来的,所以由这种改良和进步之后,所涨高的地价,应该归之大众,不应该归之私人所有。”所以他主张“土地增值国有、平均地权”。

  事已至此,我们已经难以回到过去,也不指望实行“土地增值国有、平均地权”,只是希望党和政府不要厚此薄彼。在让“城中村”的农民朋友纷纷脱贫致富的同时,重点关注一下城市(镇)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状态,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

  难以想象,一边是没有多少文化的“城中村”村民住着别墅、收者房租、开着香车、载着美女、整天无所事事;一边是学识渊博的城市白领蜗居在出租房、做着房奴、挤着公交、满脸疲惫地上班下班,更有甚者大批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依靠“低保”艰难度日、为申请保障性住房而绞尽脑汁。这样一幅图景无疑是对一个社会发展效率与公平的无情讽刺。

简爱

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中就已提出:“工商业家垄断物质的价值来赚钱,我们已觉得是不公平,但是工商业家还要劳心劳力;地主只要坐享其成,毫不用心力,便可以得很大的利益。中国的工商业,几千年都没有大的进步,所以土地价值常常经过许多年代,都没有大的改变。如果一有进步,一经改良……那地价便要增加几千倍,或是几万倍。强呀!

祂叫﹑鹏鹏

城中村的人真幸福,因为土地升值了,就一辈子不用上班,也有人养着!实在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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