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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为何跪着流泪?

发表于:2010-11-27 21:58

近日,国务院已出手叫停拆迁农房建高楼,让开进农民家园的推土机尽快刹车,成为人们共同的期待。

  是的,原先出台的“增减挂钩”政策,如何被农村基层干部念成歪经的?按照相关文件,所谓“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的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但是,这个政策一出台,立即受到地方政府的欢迎,相应的地方政策、措施纷纷出台,目标明确让农民“上楼”,节约出来的宅基地复垦,换取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原先规定先试点、后推广。可是地方政府认为正合“土地财政”有利,一下子全面推广,造成大面积大拆大建,拆迁农房建高楼,要农民交出宅基地赶他们(住新楼房)“上楼”。正如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曾对媒体表示,在“增减挂钩”指标的使用上存在一定的制度漏洞,本末倒置,导致地方政府以获得指标为唯一目的,通过获取指标,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违背了制度设计本意。

  是的,政策的初衷是集约用土地。促进城镇化。“不想为地方政府所利用、‘曲解’,在各种旗号的包装下,成为一种获取建设用地的指标工具。”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说,在土地财政的背景下,“指标”不可避免沦为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新途径。

  2010年11月10日,国务院召开会议,曝光各种“挂钩”乱象,包括少数地方片面性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安徽甚至允许“指标”跨市流转,而根据《办法》“指标”只能在县级区域流转。据媒体报道,24个省区市均不同程度出现违规问题。明显地成了“城里的土地没了,就来抢俺农民的土地”,村干部来到农民老陈家已经不知多少次了,每次一提起“增减挂钩”,老陈都会本能地“顶”这么一句话。老陈所在地山东省平度市城关金沟子村,是“增减挂钩”试点村。三年多了,他仍然弄不清一增一减之间,自己家的宅基地怎么就被“减掉了”?

  要农民上楼,就是要农民搬离自家房屋,住进成片的标准化楼房。前提条件是,农民退还宅基地。上世纪90年代后,土地管理部门给农村宅基地发放了《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进一步确定了农民的宅基地权。事实上,除了不能进入市场公开买卖,宅基地形同私有。“\\\'\\\'\\\'\\\'\\\'\\\'\\\'\\\'增减挂钩\\\'\\\'\\\'\\\'\\\'\\\'\\\'\\\'政策,明确\\\'\\\'\\\'\\\'\\\'\\\'\\\'\\\'增减\\\'\\\'\\\'\\\'\\\'\\\'\\\'\\\'只是为了给土地规划上的农业用地提供周转空间,并不意味着可以强行让农民搬迁。”如果要搬迁,就应当以征地拆迁的方式进行。这是另一回事,不是“增减挂钩”政策。

  即便如此,农民宅基地也不是政府想要就能要的。“我国法律规定,除因公共利益以外,政府不能强行从农民手中拿走土地。”姜明安主任说,关键在于如何定义“公共利益”?“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何为公共利益,经常是政府单方面说了算,老百姓的参与很弱。”但征地不是买卖,即使是买卖也不能强买强卖。现在不少地方市区的拆迁已经告一段落,该拆的都拆了,目前大部分拆迁已向城乡接合部甚至农村地区延伸。当务之急是系统地制定规范,包括征地、拆迁在内的征收、征用法律、法规,解决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的问题。毕竟农村拆迁已是最广泛、最急迫的问题啊!

  诚然,就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的11月10日发出禁令当天,河北新闻门户网站长城网报道:河北省肥乡县大西韩乡杜汤堡村男女老小集体跪在大西韩乡政府办公地院内,村民们声泪俱下,长跪不起,恳求乡政府停止拆除他们的家园。此前媒体对于山东诸城70万农民“被上楼”的广泛报道,引发各界对于“农民意愿”的讨论。有学者指出,应该赋予农民一票否决权,“指标”卖不卖农民可以否决,“上不上楼”农民可以自行决定。但在一些地方,强拆民房,强迫农民“上楼”的事例,层出不穷。江苏邳州市坝头村,被要求整体拆迁。今年1月,当地强制“农民上楼”,十多人被打伤住院。山东省诸城市枳沟村为让村民搬迁,村里停水停电。诸城红星社区的村干部带领82人强行把村民的果树、杨树砍掉,村民上前阻拦,多人被打伤。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在齐礼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时,几位居民也被“绑架”抛到野外,回到家时房屋已经被毁……。

  这样的做法,不仅仅是对农民人身、财产权利的侵害,也是对法律的漠视。农民意愿得不到尊重,容易诱发不隐定因素。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告诉记者,土地问题已占全部农村群众事件的65%,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和焦点问题,绝不可掉以轻心呀!

  笔者认为,农民放弃了宅基地,最终能收获什么呢?每个农民心里都有一本得失账。“上楼”,意味着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对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说,生活成本增加和耕种的不便,是现实而具体的问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说,一些新建集中居住小区城不像城,村不像村,质量也不好,造成投资浪费。

  笔者认为,不仅如此,农民宅基地换获一套补偿房外,宅基地置换后产生的效益,与农民无关。但是,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不能让地方政府任意卖买!这可以说是“铁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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