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光明三社土地被村官偷卖
发表于:2010-12-01 16:29
我们是重庆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光明三社村民,我们的20多亩集体所有土地,在2007年9月,我们全体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们村长.书记(前任)和社长私下与赵李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某种协议,就将我们的20亩集体所有土地,转让给了赵李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手续齐全),我们全体村民没有得到任何 补
偿。我们是农民,弱势群体,没有权势,没有后台,对哪些有权有势的,我们是敢怒而不敢言,公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