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为什么变成了一张废纸
发表于:2010-08-05 08:53
我村原来是大季家公社亿元村之一,归烟台开发区以后新鲜事物不断出现,政府与群众的矛盾也逐渐增加,首先是以大季家街道办事处范书记为首招商引资为名,开发高尔夫球场,当时的形式在大季家管委雇用许多推土机把一千余亩耕地,不管种的什么庄家全部铲除掉,荒了一年多颗粒没收,农民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尤其是一些农民,真是泣不成声,结果呢土地不让大家种,高尔夫球场因为违反国家规定开建的,开工不到几天就被上级停止了。2003年因为土地赔偿,原来烟台管委没亩只给赔偿三百元。农民不接受组织起来到管委会去争辩,镇管委与村管委不按国家标准赔偿,一直拖到2005年烟台港务局在我村西沙洼建港,占农民口粮地一千四百余亩,政府一次性每亩只给补偿青苗款550元,村管委从中扣取一百元,到农民手中只有450元,由于补偿不合理,群众不接受,政府采取签字方式来解除原来三十年不变的承包合同,有些群众为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没签字政府又采取了:不让孩子上学,检查上当兵的军装都已发给了没签字的都不准去当兵,在工厂上班的也不准去上班的对策。老板姓不懂这是共产党的政策吗?为什么党的光辉形象到了镇管委就变质了呢?山后陈家村的土地归公了,只是建港的一千四百余亩,没有占用的农民仍继续种,这样一来又造成了农民之间的两极分化,有权有钱的人和村委会领导(不管是本村有户口的或是户口不在本村的)在靠海边以一亩地一年八百元到一千元的价格大量收买土地 ,在建大棚和养殖场好准备让国家来包钱。可是2002年村委会就已经公布任何人不准搞建筑物,个别农户家建个平房大季家管委知道,马上派铲车给铲掉,而有钱有权的可以在陈家海边大量搞建筑物,我们农民不知道这是不是党的政策?我们村从2003年归烟台开发区,已入开发区大季家镇政府就把农民手中的土地承包合同的房产证收回去,到现在还没还到农民手中,我们农民是不懂法律的难道我们自己的房产证和土地承包合同还要大季家镇政府来看管吗?作为一个开发区镇政府是不是知法犯法?要求房产证和土地承包合同书还给农民!!!还我们农民一个公道,坚决要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