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内宁乡合法经营户被断电断水断网强制腾退
发表于:2018-08-07 10:50
我是宁乡棚改项目拆迁范围内的经营户彭志坤,我租用玉兰街41号胡立奎门面经营朋朋录音棚已达十年,第二个五年的租赁合同需到2018年12月31日才到期。7月20日房东胡立奎已与宁乡市城市房屋征收办签好了拆迁协议,但签好协议后并未通知我,直到8月2日才通知我必须在8月5日之前腾退,我的录音棚因隔音吸音的要求高,装修非常复杂,作为承租户的我希望能得到政府给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我店铺的装饰装修补偿以及少量的搬迁费,但房东不答应我的合理诉求,只一味的催我腾退门面。
8月2日还是在我的争取下宁乡城市房屋征收办对我们双方进行了一次调解,但征收办的调解意见只是给我一半的停产停业损失费,其它两项都没有,这样的调解结果我当然不能接受,调解不欢而散,根据我平时掌握的信息,营业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费、装饰装修费、搬迁费三项费用都是补助给经营者的,后来我又去了宁乡市法院办公室咨询,证实了这一说法是正确的。
这几天,我一方面尽量与房东协商,一方面正告房东除法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他人进行强制腾退,但这几天可以说小动作不断,先是我顶上的招牌少了几个字,接下来发现我侧面的招牌被人撕掉一块皮,这些我就忍了,只当人家无意中损坏的,后来发现网线断了,我只好联系中国电信把光纤接好,结果不到半天,再次断了,我为了不让电信维修小哥顶着烈日反复来接线,我又再次忍了,把自己手机当路由器进行无线上网的方式解决了没网的烦恼,谁知我的忍让带来了接下来更大的麻烦,前两天我发现我的水断了,冲厕所的水都没了,在我气愤不已打算与房东联系时,我在屋后发现了水表井,把盖在上面的预制板掀开后,发现总阀被关了,我自己把它打开后能听到水流入卫生间的声音,我再次忍了,心想房东明知我一楼要用水却关了总阀也不通知一声,这种做法很不厚道,但好在我还能解决也就忍了,但今天6号上午发现的一件事让我再也没办法忍受了,我上午去录音棚,结果发现没电了,我绕到屋后一看,入户线被人剪掉了,这个事我可没办法解决,而且工作室一没电就完全瘫痪了,什么事也干不了,我赶紧打电话给房东胡立奎先生,他说没有剪电线,我又与征收办喻主任联系,他也说征收办没有剪电线。这一来我就不知道谁了,短短的一节不到两米的电线我想收废品的也没必要冒着被电击的风险去剪啊。我只好打110报警,公安倒是一下子来了五六个,他们说,这里好多房子都拆了,这政府的事他们公安哪里管得了。没办法我只好打95598电力部门的电话,电力部门也没多久就来了三个同志,他们说这线绝不是他们剪的,我希望他们能帮我接上,他们看了一下说,这户主的电表都没了,我怎么给你接电呀?这不合规啊!至此我基本上能确定我这个电是用不上了。
我知道这段时间发生的断网断水断电及其它破坏行为都是他们逼我腾退的一种手段,但是他们这么做是违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协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二十七条同时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而他们现在不但是没补偿,甚至是与我连个协议都没有达成的情况下就逼我腾退,天理何在?我很担心要不了几天,我的工作室会被人强行破门,把里面的设施设备强行抢走,最后所有物品不知去向!
情况万分紧急!我恳请相关部门的领导能够深入调查、认真了解、匡扶正义、主持公道,还普通经营者一个合法的基本权益!
彭志坤133xxxx1791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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