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吧 土地承包法贴吧
发表于:2010-12-11 15:31
近日,土地承包法的修定稿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在这个修定稿中,修定者坚持的一条就是“土地承包30年不变”。在修定者看来,尽管农村人口有生老病死和流进流出,农村的土地有自然增减和人为增减,但是仍然要咬住牙30年不变;这是因为,一旦吐了可以变的口子,那么农民的定心丸就难保了,农村形势的稳定局面也就动摇了。
应当说,在改革开放初期,土地承包对提高农业生产力曾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的实质,乃是相对落后的土地大锅饭政策而言的。其实,这种土地承包的生产方式,如果相对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方式,实际上是相当落后的。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在已经实施了二十多年的土地承包政策之后,在进入21世纪后我们国家的农业政策制定者,仍然坚持土地承包30年不变,不能不说是一种相当保守的行为
事实上,这种农业政策的保守行为,在我国是根深蒂固的。今年1月4日,笔者在《新千年第一场沙尘暴告诫中国什么》的文章中指出:“事实上,我国目前实施的农业发展规划,乃是一种最保守最没有想象力的政策;它想当然地以为农民会永远留恋传统的生存方式,天真地以为一家一户几亩地的生存方式可以步入现代化;同时又高举城市保护主义大旗,强硬地实施市民与农民两种国民待遇,无理地限制农民进城、限制农民转变为市民、限制国家整体的城市化进程。”这篇文章后来被一家杂志年轻的主编选中并刊出,遗憾的是上述观点,居然导致了该杂志社的一阵紧张和不安,因为这份杂志是上面的人要看的,而笔者的观点与常规的口径是有一点点不同的。
对比之下,BBS则要相对宽松一些。今年3月5日,笔者贴在强国论坛等BBS上的文章《网上评议总理报告》中有如下一段话:“报告的第三部分,是关于农民、农业、农村发展问题的。笔者认为,这是最缺少想象力的一部分,当然责任不完全在总理,而是涉及到国家体制的方方面面,以及总理身边的智囊们。在笔者看来,农民的问题,乃是没有及时城市化而人为造成的。目前中国的决策者,仍然试图把9亿农民蜷缩在农村中,守着几分地去奔向现代化,无异于南辕北辙。即使勉强同意一部分农民发展小城镇,也是出于短视的考虑。正确的途径应当是,欢迎农民进城,支持鼓励农民建设大城市,而且有必要量化农民进城(居住在城市,并转变为市民,创造农业以外的新财富)的规划指标,例如每年完成3000万农民进城的工作量。事实上,中国城市及其国有企业的问题,一多半是因为遏制了农民进城,遏制了这个庞大的消费需求。”这篇文章点击数很高,而且没有什么人出来指责笔者观点的不妥,因为这是在正常地讨论国家发展的问题。
由于土地承包法关系到中国9亿农民今后几十年的切身利益,而且这种农民的切身利益又直接地影响着中国的发展前景,而且影响着中国的生态环境以及中国人口的数量和质量(目前的农民生存状态,是环境恶化、人口总量难以控制的主要原因)。笔者愿意指出,这种看似维护农民利益的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对农民来说已经不再是定心丸了,而是哄农民留在土地上的定心糖丸,或者说是一种把农民继续长期拴在土地上的划地为牢政策。
道理并不复杂,农民也是人,他们已经知道了现代化的城市生活是什么样子的,这种新时代的城市生活深深地吸引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也就是说,农民渴望变成市民,而且农民有权力要求变成市民,这种渴望已经形成汹涌澎湃的农民进城历史潮流,任何划地为牢的政策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不能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一句话,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需要从落后的生产力中脱身、从落后的文化中解放,迈入先进的生产力环境和先进的文化环境之中。
有鉴于此,我们今天根本就不需要制定什么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而是需要制定农村如何城市化的政策、农民如何市民化的政策,农业如何现代化的政策。其实,这也是世界发达国家早已实施过的政策,而且是被历史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这是因为,现代科学技术,已经使人类不再需要用绝大多数的人从事农业生产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的政策制定者仍然逆历史潮流而动,仍然坚持把农民打入二等公民的行列,那么中国的全面现代化必将因为他们的失误而推迟数十年。
关心中国前途的人,关心农民兄弟的人,有必要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利的同时,也要求维护农民进城的权利。在这个过渡时期,愿意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民,仍然可以继续长期承包土地;愿意进城的农民,则可以通过放弃土地承包权,以及相应的现代城市生存知识和技能教育,来获得市民待遇(这将有利于提高土地经营的规模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