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婿是孙刚,就要注销你家宅基证
发表于:2010-12-14 19:42
河南最牛股级干部:再次以自相矛盾的理由注销我家宅基证
我是河南开封杞县农民的儿子,邻居想霸占我家宅基地,串通其在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的女婿孙刚(地籍股副股长,股级干部),先后两次以自相矛盾的理由注销我家宅基地使用证。
第一次注销后,我家上诉到杞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定杞县人民政府注销我家土地证的文件无效。其后,杞县人民政府上诉到开封市中院,开封市中院维持原判。
邻居不甘心。今年11月份,杞县人民政府再次以相同的理由注销我家宅基地使用证。
数名律师明确表示,1986年,全国第一次统一丈量土地,颁发宅基地使用证,但未进行地籍档案备案。土地局是1987年才成立。
现在,我家还有当时村里丈量我家宅基地的文件,和颁发给我家的宅基地使用证。
此后(不清楚具体哪年),杞县换发第二代宅基地使用证,这次换证,土地部门进行地籍档案备份。然而,因村干部失职,村里大部分人家都未接到换证的通知。现今,村里很多人家拿的都是第一代宅基地使用证,有的连第一代宅基地使用证都找不到了。
杞县人民政府注销我家宅基地使用证的理由是:“通过调查,村委会证明没有为其颁发过宅基证,而且该证在板木乡政府的地籍档案里也没用登记”。
真是可笑:首先,其注销理由和标题本身就自相矛盾。既然当初村里没有为我们颁发宅基地使用证,又何谈注销?
其次:我家的第一代宅基地使用证是从哪来的?难道是假的?
再次:即使数名律师的说法错误,颁发第一代宅基地使用证时,国家进行了地籍档案备份。但地籍档案由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所等部门管理,丢失是这些部门的失职。
最后,我家有宅基地使用证,也在宅基地上生活了二十八九年,国家对于这种事实,是予以承认的。杞县政府却以查不到我家土地档案为由注销我家的宅基地使用证。按照此种做法,村里那么多家没有地籍档案,是不是都应该注销?按照律师的说法,居民在一个地方居住二十年以上,即使没有宅基证,政府也不能随便拆除人家的住房等。
注销我家的宅基地使用证,对杞县人民政府来说,只是盖个章、下个文件的事。但对我家来说,却是一件天大的事,要想保住宅基地使用证,只有接着打官司,而打官司对杞县人民政府来说,几乎没有成本。而我们,实在耗不起。
而且,村里有人开始以检查为名收走一些村民的第一代宅基地使用证,这样,到时他们就可以说我家的第一代宅基地使用证是假的。
在这场纠纷中,想要霸占我家宅基地的邻居,还曾殴打我母亲。作为儿子,我为自己的无能感到痛心。
朗朗乾坤,为何如此黑暗?区区一个副股级干部,竟能使动县政府?跪求媒体进行曝光,我手中有详实的文件证据。联系电话:1518832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