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津:政府租地发地财 良田撂荒无人问
发表于:2010-12-22 21:25
记者11月20在人民网发表“山西河津圈地一纸文千亩良田荒三年”后,在当地引起了反响。原本持观望态度的村民也开始致电记者,要求向记者提供征地时的一些证据。随后记者于12月5日再次赶赴河津展开了调查。
记者在铝工业基地所占土地的四个村调查时发现,所谓一期在芦庄、常好、固镇、古垛四村征地990亩,其实是河津市委市政府玩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应付中央政策的欺骗手段,由于国家规定征用土地超过一千亩必须有国务院批复,于是河津市委市政府就在2008年以租代征时候对外宣称是990亩,实际上在四个村所征基本农业用地的亩数达到了1500多亩。当时由于征用的基本农田地亩数过多,四个村村民意见过大,部分村民进行了上访闹事,为此河津市政府还采用了非正常的手段。由于个别农民一直坚持上访,导致固镇村和常好村连租地合同都不敢给农民,只让村民每年到村委会签字领钱。这些农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都流下了伤痛的泪水。记者调查时政府一名知情人告诉记者说实际上土地租用金应该是1500元/亩,但在付给农民的时候都被做了截留,截留后所付的土地款芦庄是1300元/亩(700亩左右)、常好1050元/亩(200亩左右)、固镇1100元/亩(600亩左右)、古垛1050元/亩(100亩左右)、刘家院1000元/亩(30亩左右,忽略不说),有关部门及乡镇和村委会三年来截留租地款就是近三百万(备注:土地亩数由于采访时候遭到拒绝,不是太确切)。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07〕71号《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规范和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土地执法监管。那么河津市政府是怎样去做的呢?其实河津市铝工业基地对各村的土地合同其实就是以租代征的形式,有关部门在少报批的同时即规避了土地规划计划的控制,又规避了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同时也规避了土地使用有关税费,将农用地直接进行非农业建设。
三年来,一千多亩农业基本农田地就这样被“以租代征”的形式在那撂荒,长满了齐人高的野草,河津市国土资源局又是怎么按照通知要求去严格执法监管的呢?对此我们将拭目以待,同时在此希望当地政府责成国土资源局能够尽快把这一千多亩良田荒三年的局面予以改变,更希望当地政府能够查处那些在土地“以租代征”的过程中截留租金乱发土地财的有关部门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