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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会议纪要定地价 土地闲置3年未收回

发表于:2010-12-26 15:01

招商会议纪要定地价 土地闲置3年未收回

——对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土地出让违法事件的调查



本报特约记者 小青 湖南长沙报道

核心阅读

2010年6月20日,由长沙市机电商会牵头、会员出资开发的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盛大开业。自筹自建自营自管的“商会建市场”竟然成了“会长建市场”。

摘牌价为21.5万元/亩,成本地价18万元/亩的土地出让价竟然只要按10万元/亩出让,长沙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变相低价出让土地,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3120万元的流失。

77832平方米(116.7亩)的土地,已连续中断开发3年,闲置3年的土地至今仍未收回。

一封《关于长沙市机电商会会长梁红光与长沙县政府违法土地交易的情况反映》的材料寄给了记者,来信反映: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项目在土地供应中没有按挂牌成交价格支付全部价款,摘牌价为21.5万元/亩的土地而实际缴纳的价款只有10万元/亩,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3120万元的流失,该项目剩余未开发面积116.7亩,已连续中断开发满3年,闲置3年的土地没有依法收回;自筹自建自营自管的长沙机电商会建市场竟然成了会长梁红光建市场。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记者来到长沙对湖南金鹰机电市场土地出让违法事件进行了调查采访。

金鹰机电大市场空壳尴尬

一排排崭新的五层楼房,整齐有序,从远处看,更像一个住宅小区,12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整个市场占地207398平方米,分划为ABCD4个经营区,约有店铺1400间,一楼都是层高4米多的门面,市场内绝大多数店铺都是“铁将军”把门,只有20-30间店铺仍然惨淡经营,偌大的市场显得冷冷清清。

两位正在聊天的老板,同记者攀谈起来。据他们介绍,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是2004年长沙机电商会与长沙县政府合作、商会牵头、会员出资、自筹自建自营自管的开发项目。2010年6月20日开业投入使用。由于原长沙机电商会会长梁红光把商会会员自筹自建的市场变成了他的个人市场,商会会员以不进场营业来抗议,至目前只有零散的20 -30户商会会员“坚守阵地”, 金鹰机电大市场基本上成了一个“空壳市场”。

许多商会会员担心长此下去,他们的投资会血本无归。刘发祥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位,她告诉记者,有600人集资了门面和住房,她的两缝门面于2007年12月交房,前后包括装修及其他费用,共花费近100万元。这是她多年经营机电生意的积蓄。两年多来,她在金鹰机电大市场的门面“天天都关着门”。

长沙机电商会副会长费岳湘告诉记者,当初,投资金鹰机电大市场主要是看好了商会与政府合作,会员出资,自筹自建自营自管的项目,但目前这种情况是当初料想不到的。

自筹自建自营自管的金鹰机电大市场

长沙市机电商会成立于2004年1月6日,有会员194人,都是多年经营机电的行业老板,自2000年以来,他们在长沙市三湘南湖大市场开辟出一片天地。但因为是租赁的门面,一年的租金多则数十万,少则数万元,因此利润不高。

“我想有个家,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正是因为这一想法,才萌生了成立商会的念头,希望能利用商会的凝聚力和资源,在星城长沙找一块地筹建一个机电专业市场,费岳湘说。

项目得到了长沙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并被确定为长沙县的重点项目,政府支持,行业关注,商会牵头,铸造中部地区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

记者从商会提供的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土地出让与合作合同签约仪式的录像视频资料中获知,2004年11月4日长沙县召开的招商会和2005年4月19日的签约仪式上,商会会员全部到场。长沙市机电商会会长梁红光在签约仪式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我们开拓市场的理念是“自筹、自建、自营、自管”,我们是集资建房,比长沙县公务员小区还便宜的经济适用房,是我们一生中永远享受不到的低成本门面。我们自己建市场,把市场做旺,自己得利,物业管理费也会大大低于其他市场,筹建金鹰机电大市场是机电行业同仁强烈的呼声,强烈的愿望,我们采取坐商的形式,并没有招商,没有花费一分钱广告费,而且认购的商户全部都是机电行业老板,不存在“空壳”市场。

梁红光会长讲到市场的远景规划时,他说,我们分三步走,第一步在原有基础上把行业老板集合起来,第二步在全国范围内向生产厂家招商,第三步海内外招商,他的讲话赢得了业主们热烈的掌声。

长沙县委书记杨光荣肯定了今日的签约仪式是长沙县与金鹰机电大市场双方互相信任,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双方互相支持、精诚合作的起点,是一件大事、喜事。签约仪式的圆满成功,标志着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的正式启动,是长沙县政府与长沙机电商会精诚合作、共同努力的结果。

“商会建市场”成了“会长建市场”

2005年4月19日,机电市场的开发项目土地出让签约仪式在长沙县鑫元大酒店举行。长沙机电商会副会长费岳湘回忆说,她和商会其他的副会长、工作人员张罗着收钱、点钱、签意向合同,忙得不亦乐乎,不少商户提着一袋袋现金前往交纳认购款。

费岳湘的这一说法,记者从签约仪式录像视频中得到了证实。

八点半钟,第一个交款签订合同的是雨花市场的刘翠红女士,紧接着工作台前就陆陆续续挤满了客户,工作人员紧张而繁忙的接待了一批又一批,办妥一个又一个,直到十点三十八分,共有470人交了首付款,认购门面900余缝,收款金额达2900多万元。

据长沙机电商会多名副会长介绍,因为商会是社团组织,没有开发的主体资格,在一次执委会上,作为会长的梁红光曾称,如果委托给开发商,倒不如商会成立自己的开发公司,别让钱给别人赚走了。

“肥水不流外人田”,当时大家都表示同意,所有商会会员都认为,金鹰开发公司是属于商会的,梁红光作为会长当法定代表人也是应该的。

费岳湘说,2005年10月,她应邀参加去了凤凰旅游,当时以为是商会组织,后来才知这是金鹰开发公司请客,是为了答谢她在收费上出了力。回来后,费和其他几名副会长进一步询问,才知道金鹰开发公司并不属于商会,是梁红光个人控股的私营公司。“明明是商会建市场”怎么成了“会长梁红光建市场”?多名机电商会会员表示,“我们一直认为,之前的这些事情都是以商会的名文在跟长沙县谈,长沙县也是冲着商会有这么多的商户,能够把市场搞起来才给的优惠,原来,商会所有的努力都是为梁个人控股的开发公司做嫁衣。而商会的资源则成了梁与长沙县谈项目的筹码。”

记者从一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证实,2004年11月23日,机电商会会长梁红光在长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了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梁红光占90%股份,王志明占10%股份,法定代表人是梁红光。2007年6月4日,梁红光将股份变列为梁红光占52%股份,王志明、王鑫磊、吴金文各占10%股份,周冠仁、黄力勇、郑庆鹏、彭立纲、唐伟民、谢小平各占3%的股份。

长沙机电商会多名会员表示不满,“商会建市场”变成了“会长建市场”,“如果是梁个人的公司开发,凭什么我们凑钱给他买土地?”

长沙机电商会副会长刘发祥就金鹰机电大市场开发的情况给记者写了一份证明材料。2004年,商会会长梁红光通知商会会员每户先交1万元作为购地建房意向金,2004年3月20日我交了1万元,商会在三天之内共收到400万元。此项资金由商会会计周若男,出纳任惠英开收据收款,但资金并没有存入商会帐户,而是由梁红光会长收取并交给爱人李双江存入了牧田公司帐上,长达一年。

2005年4月19日,在星沙鑫元大酒店签约仪式上,从上午8点30分开始,收取商会会员,集资建房款每户3万元,(第一轮集资建房每户需收取4万元,2004年每户已交了1万元购地建房意向金),梁红光把原来商会开具的每户1万元的收据收回,开具了金鹰公司的收据。当天收到会员购房款2900万元,梁当天就付给县政府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4月20日,在星沙乡镇企业局一楼金鹰公司办公室又收到会员购房款2000万元。

长沙机电商会秘书兼出纳任惠英也向记者证实,商会在没有自己的基本帐户时一直是用会长梁红光的名字在建设银行开的活期存折,04、05年收取的会费都是存在这个存折上。2005年7月1日,由我在建设银行开了商会的基本帐户,由于一直未用此帐户所以帐户保持着睡眠状态。2007年在湖南国际会展中心,梁红光以个人名义捐款100万元给长沙县枫树湾小学,更名为金鹰小学,用的是长沙机电商会的会费款。

记者手中有一份2004年11月7日的《机电商会会议纪要》,该纪要称机电商会召开执委会,讨论筹建金鹰机电大市场首期收款方式和金额。到会代表42人一致同意交纳首付款筹建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并且委托新成立的开发有限公司收款,商会本着按国家有关房产方面的政策,以公司形式运作,与县政府签订合同,商会本身只起到牵头、组织作用,以有法人资格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操作,根据有关政策,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筹建成功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

商会副会长兼商会财务会计周若男给记者出具了《戳穿梁红光“机电商会会议纪要”造假说明》材料,周若男在这份材料中证实2004年11月2号,确实在金太阳楼上开执委会议,内容是讨论2004年11月4日如何参加长沙县的招商会做准备工作,根本不是讨论那个会议纪要的内容。周若男副会长感到疑惑,他和商会秘书兼出纳的任惠英那天确是参加了会议,可在那份会议纪要却偏偏没有他们的签名。2004年11月7日在王府花园茶厅召开的商会执委会议,他作为副会长怎么没有资格参加啊?

商会会员朱继良也向记者证实,2004年11月7日,他参加了会议,但讨论的内容与会议纪要完全无关。

周若男、朱继良告诉记者,2004年11月7日的会议纪要上的签名共有42人,只有1名执委和6名会员,其余的都是非会员。

湖南长沙张律师告诉记者,梁红光的行为已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检察机关应立案查办。

县招商会议变相低价出让土地

据调查,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项目,是2004年11月4日长沙县首届招商节的签约项目。该项目由长沙市机电商会牵头,会员出资,以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的名签约的。2005年8月23日,长沙县政府与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暨合作合同书》其项目地以挂牌出让方式获取。

2005年8月23日长沙县土地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长沙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长沙县星沙镇京珠高速以西,潇湘西路以北,蟠龙路以南207398m2(合311.097亩)的国有土。记者从长沙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供应签报审批单上看到,这片土地评估价格单价288.0 元/ m2 ,总价5973.06万元,起始价(最低交易价)总价6631.389万元,土地出让金单价174.8元/ m2 ,总价3625.3170万元,土地成本价3006.072万元。

2005年9月23日,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6709.8万元摘牌,出让单价为21.5万元/亩。记者从《湖南金鹰机电市场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暨合作合同书》第四条第二款,土地出让价格约定,第一期市场用地价以乙方摘牌价格为准,如乙方入县后五年内的地方(县级财政所得)税收达到4000万元(以实际用地面积核准)的规模,则甲方以18万元/亩的成本价供地,如摘牌价超过18万元/亩,则超过部分奖励给乙方投入该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该合同还对土地价格做了补充说明,甲方以18万元/亩的成本价供地,其中10万元/亩以现金方式支付,8万元以市场开业之日处算起五年内以市场产生的入县地税收予以抵扣,如五年内不能抵扣完毕,则以现金补足。在这份合同的正本上,记者看到甲方长沙县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县长黎勇的签名,没有加盖长沙县人民政府的公章。可在附件一补充说明上加盖了,长沙县人民政府公章和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记者手中有一份长沙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长县<2004>3号会议纪要文件,该会议纪要称,2004年12月16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在县委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张庆红主持,会议议定机电市场项目,市场地价为成本地价18万元/亩,分二期付款,一期在签订合同后,按10万元/亩付清,二期8万元/亩在合同签订后五年内,从市场税收(不含建安税)中返还,不足部分用现金补足。杨光荣、黎勇、张庆红、尹小英、胡超纲、涂日明、常格亮等13人参加了会议。

税收竟能抵地款,记者还是第一次听说。

湖南金鹰机电市场违法土地交易的问题引起了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陈建教的关注,在会议期间,他向省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秘书处、省纪委、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省检察院等部门提交了“关于妥善处理长沙市机电商会违法土地交易问题的建议”。

2010年4月19日省、市纪委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会议认为长沙县以税收列抵地价款是违法的,绝不能以税收列抵地价款,纪委要求长沙县纠正违法行为,须按成交价全额上缴地价款。

2010年4月23日,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金鹰机电大市场项目用地情况说明》称,一定按照省、市纪委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整改到位,收缴3120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回116.7亩闲置土地。

2010年5月17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国土资建复<2010>5号《对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16号建议的答复》答复肯定了长沙县在土地交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项目土地供应中没有按挂牌成交价格支付全部价款,造成国有土地资产3120万元的流失,指出了2004年12月16日和2005年4月19日,长沙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长县招纪[2004>3号]是造成实际地价低于成交价的主要原因。是变相低价出让土地的严重违法事件。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项目用地3120万元未缴的地价款,必须由长沙县人民政府全额追缴。剩余未开发面积77832平方米(116.7亩)已连续中断开发满3年,按闲置地处置办法依法有偿收回。

然而至记者发稿时为止,长沙县人民政府还仍然没有收缴3120万元土地出让价款。

116亩土地闲置3年未收回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国家三令五申要严守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

“这块地圈起来已经快3年了”,原来是准备用来建市场的,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应不了了之了,这块地也就这么一直荒着”一位市民指着被圈起来有100多亩一大片荒地说。荒地位于金鹰机电大市场的中部,地里现在杂草丛生,既没有看见开发建设的迹象,也没有看见农民耕种的影子,这荒凉景象让人心痛不已。

正在市场贴门面出租广告的王某告诉记者,金鹰机电大市场第一期项目占地368亩已基本完工,共600户入场购买,在这600户中会员不足200户,其余的门面和住房被梁红光以1300元/ m2 的价格买给外人。

尝到甜头的梁红光准备把剩余的116.7亩土地作为商业用地建设星级金鹰宾馆,遭到了商会会员的反对,工程被迫停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土地撂荒一年内不用应恢复耕种,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力度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

2010年5月27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进驻长沙开始土地例行督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表示,对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要收回。

有关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土地出让违法事件和闲置了3年未收回的116亩土地,本报记者呼请国家司法机关和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就处理结果,本报记者将予以继续关注。

请说国语,

法律在中国只是为管穷人而设,钱权大于法。别把老百姓逼急了,老百姓急了 ,那国就不是国了!!!!!!!!!!!!!

你是唯一的爱恋

 在阳光的底下的罪恶如果不揭露,它也会在阴暗的角落里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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