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承包土地真闹心
发表于:2010-12-30 10:05
齐鲁网12月29日讯 菏泽鄄城左营乡方庙村村民马仰兴,十年前与左营乡政府签订了十年的林场承包合同,没曾想,这次承包给自己带来了一连串麻烦。
马仰兴是鄄城县左营乡方庙村村民,一直想承包块土地搞规模种植。1999年,左营乡一位负责人告诉他,乡里有200多亩林场可以承包给他搞种植。一想到在家门口就可以承包土地,马仰兴二话没说就找到当时承包林场的其中一位村民张景柱进行协商,并给了对方一些经济补偿。马仰兴与乡政府签订了一份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一到手,马仰兴就准备在这片土地上大展手脚,没想到,还没等到耕种,麻烦就接踵而至。
鄄城县方庙村村民马仰兴说,上届的承包人,那五家没捞到钱的,起诉张景柱,又起诉左营乡人民政府,把马仰兴列为第三人,一审判决判乡政府和马仰兴签订的合同作废。法院的判决让马仰兴觉得很冤枉,随后马仰兴提起上诉,经过五审五判,2003年,马仰兴终于取得了左营乡林场的土地承包权。然而事情并没有像马仰兴想的那么简单。虽然和合同上约定的条款有很大差距,不过为了弥补这些年的损失,马仰兴也没有深究,时间就是金钱,马仰兴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了承包的土地上。2010年他还牵头成立了鄄城县天成菠菜专业合作社,与四家公司签订了供销合同。就在马仰兴对前景满怀信心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原来,按照合同约定,今年8月份双方约定的合同就到期了,而马仰兴认为,他实际拿到的承包地应该从2003年算起,照此计算,还有三年。今年10月份,马仰兴接到左营乡政府的通知,要求他结清所欠的承包金并清除地上附属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包权。面对如此境遇,马仰兴是骑虎难下。对于收回马仰兴承包土地经营权的问题,记者找到了鄄城县左营乡政府。
左营乡政府负责人吴正生说,乡里知道少三年,但是合同是这样签的,做了协商马仰兴也不来协商。不过对于左营乡政府的这个说法,马仰兴的律师并不认同。
马仰兴遇到的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来听听本台特约评论员的观点。就这个案情来看,评论员认为乡政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履行行为瑕疵,因为政府的这个履行瑕疵,给承包人造成了损失,应该由乡政府赔偿相应的损失,可以是由乡政府直接赔偿,承包人三年的利润,也可以由乡政府继续履行延长这个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