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新农村建设
发表于:2010-12-31 16:30
话说新农村建设,人们是否有所感慨,三十年巨变有目共睹。农村以往那种让人步履艰难的山路.泥泞土路己成回忆,从此不再为现代人.车通行而担心,如今的水泥.柏油路是人们向往美好的通道。过去农民杂乱无章的旧房.破房.茅萆房等建筑群再也看不到了,旧貌换新颜有着无可质疑的重大改观。同时也体现了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生气活力。然而,这一切的巨大变故,功绩都来自于党中央.来自于人民政府。
回望过去,是为了今后与未来能有更好的生活。到如今村庄整治新房楼台讫立.环境优美净化或道路的四通八达,不仅给百姓的生活带来了崭新的生存空间,而且更注入了新的生活需求。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所以说人的思想境界.生活理念,也自然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在转变着人文意识的提高。这是人类社会进步.新时代潮流.大势所趋的必然性.迫切性。决不是个人之力所能变幻的历史新页。
美丽乡村美在哪里!!!是村藐.地理环境,还是以人为本的百姓生活。是政府政绩.形象提升,还是立题其意,是谁的新农村建设?成本究竟是谁支付?谁才是最终受益者?还是农民自己选择的新农村.要过的新生活。这一切是否都是被选择而又无耐的结果。
政府大肆扩征农民土地.宅基地转换为建设用地后,其耕地增值收益,是否是绝大部分被权力和资本合谋拿走。一个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在拿到政府那么点一次性终身补助(2万多元),并强化指定到安置点建房居住,一度享受城镇化居民体面生活,那只能是暂时的。事实已成为变相的城市居民生活人群,农民失去土地依赖将意味着什么…..
对一个农民而言,其能相似城镇居民生活方式,但没有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尤其是稳定的就业。连喝水都要钱的现实状况,三.五年后,能否再过上体面的生活是值得生疑的。常言说;赶鸭子上轿,无疑是权力部门对农民再制造新的不公平或是巨大的灾难。让农民搬出土地依托,在新农村享有相似于城镇居民生活方式,从而又得不到城镇居民同等福利待遇的弱势群体,所面临的生存危机是残酷的。
通常说,在未经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政府权力绝对不能动的两点;一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二是公民的财产处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宅基均属于自有财产,而现实为什么不给农民自主选择权。
强迫农民"住楼"取消自然村庄大搞社会工程,这不仅与政府一直提倡的法治精神.和谐社会相违背,而且对整个农村社会也将造成极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