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乌嘴乡集体的土地,乡政府是否有权出租?
发表于:2011-01-03 15:30
谁来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们是益阳市南县乌嘴乡文家村一组的十七户村民,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文家村一组的土地上耕作,日子虽说不上富裕,倒也平静。但是,2010年,这种平静被强权彻底打破!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我们是南县乌嘴乡文家村一组村民吴亚风、刘正元、余振华、邓德喜、余配良、黄炳泉、黄双辉、黄友良、余配清、刘清明、何友为、龚纳其、黎云香、陈未虎、陈伍明、刘海清、郑志平,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原乌嘴乡鹿场所在的土地上耕作,靠种植一些经济作物来贴补家用。可是今天,有人想要强占我们的土地,我们坚决不答应!
原乌嘴乡鹿场所在地,北起乌嘴乡文家村防汛器材仓库,南面止于长锡,西面止于南注公路抗旱沟,东起沱江大堤,总面积100亩左右。历史上一直是我乌嘴乡文家村一组的耕地。六十年代末,为加强水利建设,巩固堤防,从这块耕地上取土用于巩固江堤,使这块土地变成了不适于耕种的池塘。那时文家村一组便利用这些池塘养鱼、种藕。到1989年,为防洪保堤,乌嘴乡水机站对这块土地回填河沙。之后,我们文家村一组的部分村民,自发对该地块进行开垦、改良,你一块、我一块在上面种植经济作物。经过我们17户农户长年的精耕细作,这块土地重新变得肥沃。2001年,乌嘴乡建鹿场,选址在上述地块,在事先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这块土地上种植的作物(当时主要作物是苎麻,种植面积47亩)用草药打死。村民发现时,苎麻已经蔫了。多少乡亲欲哭无泪!,我们曾先后向省市县三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要求领导给予解决。当年8月,由于村民的集体努力和有关领导的关注,此事以村集体给予17户农户每户600元补助告一段落。此后,村民照常在这块地上种植作物,鹿场继续在该地块上养鹿、栽树。
2003年,鹿场倒闭。第二年,南县政协司机夏建新组织人员在上述土地上种植杨树。据村民刘正元讲,夏建新种植杨树向乌嘴乡政府交了40000元承包款。但夏建新不能出示承包合同。当年,这块土地上的村民就和夏建新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冲突过后,夏建新照样种植杨树,村民们照样种植作物。
随着杨树渐渐长大,对作物生长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这时的矛盾冲突也随之升级。有村民先是对树枝进行清理(去枝),后来还发生了砍树的行为(砍倒约二三十株树)。树被砍倒后,夏建新一方与村民黄炳泉进行了调解,时夏建新支付了4200元现金给黄炳泉,要求其不要再砍树,也不要再在上面种植作物。因为当时作物已经处于良好的生长态势,棉花树已开始结桃,黄豆、芝麻也开始结实,不久将获丰收,经调解现场参与人软硬兼施的劝说,黄炳泉老人接受了对方支付的4200元现金,但对对方要求其放弃将要到手的收成的要求,老人并未接受。老人提出补偿35000元,从此退出这块土地的要求,对方同样未接受。
今年9月1日,夏建新组织社会上的无业人员20多人,手持杀猪刀、木棒等,三五人一伙分散在上述土地上维持秩序,协助另一部分人砍树。伐倒的树毁坏村民们种植的作物(黄豆、芝麻、辣椒、棉花等)近40亩。最为可气的是,有几个手持杀猪刀、木棒的无业人员,示威般直接用手持的刀具毁坏我们种植的棉花,村民们个个敢怒不敢言。不几天时间,这块土地上的树木被伐光,地上的作物也全部被铲除。棉花树已经果实累累,还有黄豆、芝麻、辣椒,那是我们农民的希望呀!怎不令人心痛?特别是黄炳泉老人,今年已75岁高龄,仍坚持自食其力,在这地块上种植了24亩经济作物。根据作物保守产量,根据农产品的市价,老人预计有30000元收入,眼看丰收在即,一年的希望转眼就被强势群体蹂躏成泡影,老人肝肠寸断!
感谢我们的国家,感谢我们的党,使我们农民的生活蒸蒸日上。是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使我们农民对未来生活信心满怀。敬请各位领导、新闻媒体从维护农民利益、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的政治高度,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主持公道。
乌嘴乡文家村一组村民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联系人:黄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