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耕地能要回来吗?
发表于:2010-08-08 18:44
2007年初,陈、黄两家见政府免除了农业税费,便返乡在我家耕种了和交税十几年的上述下坎责任田上强行种上了果木作物。我家叫政府的人来处理,政府经过调查,说他们两家没有栽决权,更不能享用这土地,叫我家上诉法院。我家愤然上诉,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家县委有大官跟法院沟通,靠关系,佛冈法院不尊重历史,不尊事实,违背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武断地认为他们两家仍有资格继续承包。驳回我家的上诉。我家不服上诉,二审却又说土地地块地貌发生了改变,无法确认他们侵权,而驳回上诉,如此一来,等于变相地支持陈某、黄某两家的非法侵占变成“合法化”。事后我们才知道他们清远也有大官什么局长,陈某、黄某更是得意洋洋地叫嚣,“你去法院告便能奈何我吗?”更令人发指的是,法院为了刁难我们,在一审时,竞将土地承包权争议这种非财产权益纠纷,当作财产争议案处理,按征地价款计算标的金额,强行收取我家3000元受理费。
两年多来我家又先后两次持新证据起诉,却又被佛冈法院玩弄诉讼程序,在拖延了一年多后,再次收取3000元诉讼费并再次驳回上诉。
几年来,我家耕无田地,十几口人食无着落,因官司、上访,经济损失惨重,已被不负责的“公仆”们折腾得死去活来,在这里我要问一问,党中央国务院,我家的承包合同和承包证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为什么会变成自己合法有证而无田耕,陈某、黄某非法侵占却受袒护?
为此,特要求上级领导过问此事,迅速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依据抓紧作出处理。
急!急!!急!!!冤!冤!!冤!!!
冤案主人:陈仕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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