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咨询!
发表于:2011-01-24 09:16
有人要开"混泥土"公司,政府就来跟他增土,其土地补尝标准是43.21元/平方米,并按百分之三安置宅基地(在新规划的街道),请问,我有权不让政府增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