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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有天

金山区朱泾镇农田擅自出租成木材堆场

发表于:2011-02-13 09:42

  耕作用的农田被私自出租,成了堆放木材的露天仓库,上方高压电线交错,却没有消防措施……昨天,金山区朱泾镇新泾村的梁先生致电本报962288热线,称村里的近十亩农田被擅自转租,却无人管理此事。

  高压电线“紧逼”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320国道边的新泾村,老远就看到路边的几十亩农田,地里竖着葡萄藤架。但走进村里,一农二组楼房前的近10亩农田却堆满木材,一摞摞叠得高高的。原本应该种植农作物的田地里堆满了木板和各种生活垃圾,泥土上还用碎石瓦砾铺了一条条长短不齐的石子路,用作货车装卸木板的通道。

  离地面20米处的上方就是高压电线,有些区域的木材堆得几乎快触碰到电线,而四周又没有任何消防措施。几辆大型货车在地里装卸货物,此处俨然成了一个大型的露天木材仓库,杂乱不堪。

  农田铺设石子

  见记者端着相机,部分租户心生警惕,纷纷围拢盘问:“为什么要拍照片?这些木头有什么好拍的?”

  记者未表露真实身份与他们攀谈,对方慢慢打开话匣子。一名妇女称,租户大多从重庆来沪,去年4月以每亩地每年四五千元的价格,向十来户当地村民租借了这片农田。为了方便装卸木材的车辆进出,他们还在农田里铺设了石子路。“之前我们是在松江租农田堆木材的,对一些废木料稍作加工再运往附近建材销售市场。但去年被执法部门发现并拍照取缔,随后才来到新泾村。”妇女说。

  交涉迟迟无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资源使用法》,农业用地是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土地不是私人的,属国家所有。农民是农田的承包方并非拥有者,而租用农田的人员要想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必须买断农业用地使用权更改为商业用地才能继续经营。

  昨天,记者就此联系新泾村副村长赵先生。他说,租用者确实擅自改变了土地性质。去年下半年村里就发现了这个情况并派人前去询问,总共有10户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农业用地擅自出租,“每年每亩地可收取5000元左右的租金,比自己种田的收益高,也不用整日在地里忙活。”因租户称当初与农民签有合同,村委会无权干涉,因此交涉迟迟没有结果。“这种情况单靠村委会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请镇政府批示。”赵先生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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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都是违法占地,感觉杀了人也难解决,别说受个处分了。违法占地还在继续,应该考 虑一下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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