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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权力“洗白”了私占的土地

发表于:2011-02-16 10:03

 海南东方市土地窝案,牵出25名官员,其中原市长谭灯耀被判刑18年。

  土地案件牵出官员,当然不新鲜。但这个案件,还是有特点。一般来说,土地案件中官员腐败,是土地划拨或招拍挂过程中发生问题。这个案件不同,是开发商私自拿地,通过行贿官员,使所拿的土地进入政府储备,或列入政府规划,或合法化为开发用地,一句话,就是通过行贿,“洗白”不合法的土地私占行为。

  如果说,土地划拨或招拍挂过程中的腐败还是一种表面维持正当程序的暗箱操作,东方市土地窝案则是一种通过权力而变黑为白的“洗地”活动。

  土地私占者先贿赂村官,以每亩7000元左右的价格获取土地,然后以每亩4万余元相互倒手,转至有行贿门道的人手中后,政府以每亩6.8万元的价格接盘。在这个过程中,曾经拥有土地的农民只获得了极少的收益,这些收益远不可抵偿永远失去土地的代价。

  而权钱交易链条上的所有人物都空手取利,这里面包括私占和私下交易土地的各环节,包括受贿的官员,官员中包括市长、市委副书记、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还包括村自治组织的干部。这个链条包罗广泛,政商与共,层级全面,从最低的村官,到最高的市长,地方权力就这样一竿子插到底地裹挟其中,一幅串烧饱食图。

  这种“洗地”活动,显示了权力与金钱勾结的深度与广度。仅仅一宗千亩土地的窝案,就能让人看到公共权力蜕变为私利源泉的一条条线索。面对这些线索,寄望当地政府为人民服务,未免显得滑稽。试想,如此深度和广度的政商同流、共取民财,那些被损害的人民能够得到怎样的权力关照呢?

  这种“洗地”活动,完全不难演变为黑道控制。既然商企可以私占土地然后“洗白”,那么黑道去占夺土地,然后行贿使之合法,就完全是可能的。而且,由于黑道的加入,受贿者不仅会与之情感相通,就算某一日不想为之办事恐怕也会因担心事发而不可行,局势就不只是黑道势力横行闾巷,而且黑道势力还控制了官员,官员又去压制民众了。所谓“吃二遍苦,受二茬罪”,或许就不仅仅是一种担忧,而是立等而至。

  固然,土地划拨或者招拍挂中无论有无腐败,农民利益仍然可能受损,征收土地的交易,向来不是市场化而是行政化的。然而,如果这样的行为中没有腐败,农民的损失可能有所减少,补偿可能直接落到手中。即使这样的行为中有腐败,至少表面上维持了正当的程序,土地变更从始至终看起来是政府主导。而像东方市这样,土地先被私占,然后行贿变更为合法,就使政府变成土地占夺行为的认可者,不仅对占夺追加认可,而且通过公共财政支付变现了私占者的财富,权力由此以行为昭告了其非人民性、非正义性。

  这样的权力行为,不只是协助完成了对民众财产的掠夺,更重要的是形成了对民众心理的震慑。它表明,不仅权力可以直接去征用土地,而且商企乃至黑道人物也可以占夺土地,这些都将被认定为“合法”,于是民众将不仅恐惧于权力,而且将恐惧于那些占夺者,他们已经看到占夺者怎样合法化了占夺行为,又怎能指望自己的诉告得到权力部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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