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菱角塘镇双江桥村支记杨建波,把土地还给我?
发表于:2011-02-21 14:51
春节前回了趟老家,永州市零陵区菱角塘镇双江桥村。
村民私下告诉我,我们一家三亩多的田,已经在村支部书记杨建波(在镇政府承包了食堂做饭)的操作下,没有经过任何程序、也没有告诉我们,就收回划给了我的侄儿蒋熙腊(其父亲蒋才叔是村里的组长)。理由是自我父亲(蒋清禄)去世后,我们家在双江桥没有了户籍。
是的,除了去世的父亲,我们家其他人的户籍都转到了城里。可是,这能成为收回我田的理由吗?
据我所知,村集体所有的田,其使用权是承包给农户的,并且中央规定30年不变;再之,我家的田一直在发给其他村民在种,并没有荒芜。
请双江桥村支部书记能给我一个收田的法律依据,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