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泉茗度假旅游区用地调查:圈地开发 未批先建
发表于:2011-02-21 16:42
2010年底,陕西省商南县泉茗度假旅游区前期建设项目完成,然而,这项总投资3190万元的“惠民工程”却惹得当地村民怨声载道。
记者实地调查后发现,自2007年立项建设的泉茗度假旅游区项目,不仅没有直接提升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而且该项目建设前期,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形式占用了商南县富水镇茶坊村6组103.6亩耕地,在未转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修建了永久性建筑。
土地入股农民失利
2011年1月10日,记者在312国道富水镇茶坊村段看到,正对着茶坊村的商南县泉茗度假旅游区主入口广场铺装已经结束,青灰色的仿古城门楼煞是雄伟,通往景区的环形盘山公路和石阶均已建成,而景区所在地就是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富水镇茶坊村。
提起土地入股参与旅游项目建设的事情,茶坊村6组组长张本财甚为恼火,“我没有文化,对国家的土地政策也并不了解,当时被他们骗了。他们说是土地入股,其实就是用最少的钱租用了我们的土地。听人说,这是以租代征,是违法的。”
随后,记者走访多位村民得知,当年,在泉茗度假旅游区筹建处和茶坊村村委会出面协调下,村民同意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建设。2007年7月7日,双方签订《商南县泉茗度假旅游区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入股合同》,茶坊村委会以土地96亩使用权参与商南县泉茗度假旅游区筹建处的项目建设,并在2007年6月1日前将土地使用权交予对方。土地入股期限为50年,每亩土地每年固定红利550元。固定红利每3年支付一次。
在村民看来,这些所谓的每亩550元固定红利根本无法保障他们的生活。张本财告诉记者:“这些地占我们组80%的耕地,全组共50户村民,204口人,140多亩耕地,被租去近110亩,一年租金才6万元,算下来人均一天只有1元钱,刚好是一袋方便面的价格。”
在合同上,记者还看到这样的条款:“在入股土地范围内,甲方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划建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阻拦。乙方应协调解决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项目正常建设。甲方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建设和商业活动,拥有绝对自主权;在甲方经营期间,可以将乙方入股土地进行评估贷款抵押。”
在这样的条件下,商南县泉茗度假旅游区筹建处先后共占用了茶坊村6组103.6亩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