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超4000万 应建失地农民保障体系
发表于:2011-03-11 13:27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长春市政协主席张元富在昨天上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上发言指出,目前中国失地农民累计不少于4000万人,必须建立政府主导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尽快研究制订《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
"部分失地农民处境艰难"
张元富发言中引用数据称,目前中国失地农民累计不少于4000万人,仅"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失地农民约200万人。
据抽样调查,有60%失地农民生活困难,没有因失地影响基本生活的只占30%。有81%的失地农民对未来生活担忧,其中担忧养老占72.8%、经济来源占63%、医疗占52.6%。
另据国家统计局对2942个失地农户抽样调查,7187名劳动力中,征地安置就业197人,仅占2.7%;外出务工1784人,约占24.8%;经营二三产业1965人,约占27.3%;从事农业1807人,约占25.2%;空闲在家1434人,约占20%。"部分失地农民处境艰难。"张元富说。
建议提高补偿标准
张元富建议,政府要规范征地行为,履行征地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保障农民征地前的知情权和咨询权、征地中的参与权和话语权、征地后的受益权和监督权,并建议补偿标准应从目前土地增值收益的不足10%提高到不低于30%。"把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是否有效解决,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张元富认为,要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做法,按照政府、村集体和个人3:4:3的比例筹措资金,对失地农民全部实行养老保险。在失地农民自愿基础上,将其纳入城市户籍管理,在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社会保障部门要直接介入征地过程,确保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落实到位。"
张元富建议,政府和征地企业要从土地增值收益中拿出不少于5%的比例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对失地农民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