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谁做主?
发表于:2011-03-28 10:21
3月9日清早,吉林省前郭县8个政府部门和王府站镇的干部,开着十几辆车来给村民们强行“送钱”,目的是为了强行要他们的地。但被村民们拒绝了,有的村民把送来的钱扔到门外的地上。(3月28日人民网引《京华时报》)引发这出闹剧的事由,是前郭县与甘肃农垦集团签订协议,将王府站镇下辖5个村的农民承包的1500公顷、合计2万多亩的基本农田转让给王府站镇农业生产合作社,再由合作社把土地转给甘肃农垦集团经营一个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在绝大多数农民不愿出让土地的情况下,才出现了3月9日的“送钱”行动。然而,这个看似“服务到家”的行动,因村民们的抵制没有收到成效,只能草草收场。这是不尊重农民意愿和权利的一个教训。
我国的农村,目前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群众都有着土地承包经营权。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以及农民务工的增多,土地的流转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但是,土地向什么方向流转,在流转过程中有没有照顾农民群众的利益?这是流转工作的前提。土地能不能流转,农民群众是否愿意?这又是流转工作的关键。只有农民群众在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在农民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土地流转才能水到渠成。然而,现在有的地方政府无视农民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强行要求农民流转土地的现象屡有发生。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只顾了自己的另一形式的“土地财政”。而问题的结果,是侵占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农民群众当然不满意,当然要采取措施进行抵制。
政府发展现代农业是好事,出面组织土地流转也是好事。但是,好事要做在农民群众的心里,要把农民群众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起来,要让农民群众得实惠。反之,必然是好事没有好报,还会让农民群众怨声载道。只有在为农民群众谋利的前提下,再让农民群众民主做主,土地流转工作才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