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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桂林

土地流转,岂能让农民“被自愿”

发表于:2011-03-28 10:21

3月9日清早,十几辆车开进吉林省前郭县王府站镇青龙山村,车上下来了几十个人,挨家挨户往农民家里送钱,却被拒绝。村民告诉记者,送钱的是王府站镇和前郭县8个政府部门的干部。干部们来送钱,是为了强行要他们的地。而拒绝出让的农民,不能买种子化肥备耕,很多农民忧心忡忡。(3月28日京华时报)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归根结底是土地问题。土地不仅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而且也是最主要的社会保障。我国是以9亿农民为最大社会群体的农业大国,农村稳定则社会稳定,而土地关系稳定,农村才会稳定、才会发展。土地占有关系与农民的身份紧密相连,稳定的土地财产权是农民获取其他权利的基础,拥有土地就拥有了农村集体的成员权,丧失土地也就容易失去本该拥有的一切权利。农民获得了长期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才有稳定的心理预期,这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现实基础。

  但是近几年来,全国不少地方出现了地方政府或开发商巧取豪夺农民耕地的现象,致使不少的农民失去土地,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严重妨碍社会和谐。原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2002年1月出版了《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他揭露了农村社会的真相,强调“现在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其实,这一现象的根源就是农民的权利贫困,而权利贫困的最重要特征之一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不断遭到来自政府、农村自治组织和其他势力的“合法”剥夺和非法侵犯。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结束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当英国金融时报一位记者问,如何让中国农民更好地实现土地价值,抵御非法侵占。温总理表示,中国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和经营权属于农民。他甚至使用了一组排比句: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必须保护农民对土地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占用农民土地必须给予应有的补偿。土地出让金主要应该给予农民。必须依法严惩那些违背法律、强占乱占农民土地的人。政府在规范土地流转的时候,关键是让农民真正自愿流转,而不是通过行政的方式,或者是通过一种虚假的市场作为来让土地流转。地方政府要规范和引导好土地流转,不能让农民“被自愿”。为此,一要做到合法有效转让,确保流转双方利益得到保护。二要算准转让土地的收益,达到公平转让正常经营的目的,确保转让土地的农户有一个合理的经济收入。三要让土地流出的农民找准就业门路,确保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吉林上千户农民被迫出让土地,干部强行“送钱”,这不仅与中央政策背道而驰,而且严重侵犯了农民的正当权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不应该是一句空话,伤农、扰农、害农的事件何时绝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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