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郑州“恒大名都”私改规划的权利?
发表于:2011-04-06 09:10
人民网郑州4月1日专电(记者张继忠)近日,本网接到群众反映,称位于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南...
人民网郑州4月1日专电(记者张继忠)近日,本网接到群众反映,称位于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的“恒大名都”项目有私改规划的嫌疑,所开发户型比例没有按照国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未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执行,该意见指出90平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面积的70%以上。记者就此展开调查。3月24日,记者来到了恒大名都销售中心。售楼员告诉记者,目前“恒大名都”共有7栋楼对外销售,全部为精装修户型,最小面积约96平方米。
当记者询问有没有90平米以下户型时,该售楼员明确表示户型面积全部都在90平米以上。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新闻中心主任陈燕带领记者到规划局档案馆调阅了“恒大名都”的规划档案。在规划图纸中,记者看到,除了综合楼外,“恒大名都”一期项目共有8栋楼,在该规划图的标注中,明确显示“90平米以下户型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8.36%”。
然而,从记者实际了解的情况来看,这一期户型中并没有一套户型是在90平米以下,那么这38.36%的数据从何而来?
3月25日,记者再次来到了规划局,新闻中心吴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针对记者就规划图纸提出的疑问,该工作人员称需要请示领导才能给予回复,随后,该工作人员称主管领导不在,等领导批复后将以书面文字的形式给记者回复。
3月28日下午,规划局新闻中心给记者发来了传真件,就“恒大名都”建设项目的户型比例问题进行了回复。
回复称“按照郑州市开发项目的审批程序,户型比是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审批确定的。河南兴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白庙城中村改造‘恒大名都’项目经郑房规[2010]95号文批复,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为38.36%,我局是严格按照市房管局的批复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目前该项目仅审批了一期工程,项目最终户型比将按照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38.36%审批”。
回复的意思很明白,规划局是严格按照房管局的批复进行规划的,也就是说即便是出现了错误,那么也是房管局的责任。
3月2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了郑州市规划局,新闻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这个项目是郑州市规划局金水分局审批的,所以回复也由他们进行回复,因此就回复产生的疑问应该到金水分局进行了解。
针对记者对回复提出的疑问,郑州市规划局金水分局秦雨(音)称他们的确是按照房管局的批复进行规划审批的,并向记者出具了郑州市房管局“郑房规[2010]95号”文件。在该文件中,记者注意到,房管局批准河南兴科置业2010年度建设住宅楼10栋,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图上面只有8栋楼。
对此,秦雨解释说,另外两栋楼还没有报批,并在图纸上指出另外两栋楼的规划位置,但记者发现,秦雨所指的位置并不在首期用地的规划范围内。图纸中就首期和二期用地的地界线十分明显,而秦雨所指的位置很明显在二期用地范围内。
按照秦雨的解释,既然没有报批,那么规划局是如何参照房管局的审批标准呢?这38.36%的数字到底是怎么得来的?
3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针对房管局审批确定90平米以下户型38.36%的比例,房管局规划一处和住房保障处冯处长表示,这是依据“郑政[2009]24号”文件,结合市场需求作出的调整。
记者询问冯处长为什么不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时,冯处长表示,根据郑州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城中村改造项目90平米以下户型可以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0%,当记者要求查看相关文件时,冯处长说,这类文件下发到了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房管局并没有。
对于规划局出具的规划图,冯处长表示房管局批复的是10栋,但为什么规划局规划了8栋,这就不是房管局管辖的范围了。
2006年5月份,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未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意见指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宅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面积的70%以上。
但郑州“恒大名都”在建户型全部都在90平方米以上,那么,郑州“恒大名都”项目为什么没有按照国家的政策执行?究竟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的权利?
对此事件,本网将继续跟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