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想承包土地可通过三个途径解决
发表于:2011-04-13 13:03
丹徒区上党镇东沛村铜涵片三组村民耿腊根想承包土地,但迟迟未能如愿。丹徒区农委经调查了解,提出有三个途径可帮助耿腊根优先解决。
今年78岁的耿腊根一直孤身一人。2001年,东沛村村委会从照顾角度出发,帮他向民政部门申报了“五保户”。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间(1983年-1998年),耿腊根未承包土地,到了1995年,曾提出过要承包土地,但由于他本人一直在外地打工,加之当时税费负担比较重,村组也未为他落实承包土地。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耿腊根又不在家,一直到2009年,他又向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提出要承包土地之事,村里因帮他已落实好“五保户”政策,加之他年龄已是70多岁,不适宜从事农业生产,所以一直未能落实承包地。
近几年来,村委会按照“五保户”政策,多次动员他进养老院过集体晚年生活,但耿腊根不愿意。
据东沛村村委会铜涵片的联队会计介绍,第一轮承包时执行的是“三五年一小调整”的村规民约,当时必须要把农业税等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头,因无法联系上耿腊根本人,所以没办法落实承包地之事。1998年,东沛村以延包的方式来落实国家第二轮承包政策,直至现在,村民小组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一直未调整过承包地。
那么如何解决耿腊根承包地的问题呢?丹徒区农业委员会答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耿腊根若要求取得承包地应当在发包方拥有以下三类土地的情况下优先解决:一是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是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三是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