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和宅基地若合法交易 农民便可分享城市化的成果
发表于:2011-04-15 17:03
认识一个朋友,在老家粤东的一个县级市开小工厂,最近想扩大生产,准备花30多万元买下隔壁家一块9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打电话问我贵不贵。这位朋友原本只想买下隔壁一个9平方米的厕所就足够用了,但人家打死都不卖,这回900多平方米一起卖,他反而犹豫了。我建议他多贵都要买,因为毕竟这个地只此一家,以后想买人家还不卖呢。
印象中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是不能交易的,好奇地问朋友怎么交易,他告诉我大致就是做个公证就可以了。我心里直打鼓:这种交易受不受国家保护的?但相信在农村这种交易一直在进行着。广州一直长盛不衰的小产权房交易,实质上也差不多。最近,本报都市版重磅报道了号称“广州最大违章建筑”的龙怡苑的最新新闻。原来龙怡苑还有几栋未完工的楼宇,是出地的前进村委的“分成”村民公寓,龙怡苑事件曝光后成为烂尾楼,农民兄弟成为事件中最大的输家。
城乡的二元土地制度,导致如果农民的土地想要上市交易,只有通过国家征收、发展商拍卖这一种途径。(招拍挂实施之前,许多发展商是直接从农民那里低价拿地。)经过几道转手之后,原本低价的土地,真正到买房的市民手里,就已经变成高价地。市民为城市化的高成本买单,而农民却没有分享到城市化的成果。这实际上也形成了我国现代化路上对农民的“二次掠夺”。
笔者一直呼吁改革我国的二元土地制度。特别像已经融入城市生活的城中村,与城市土地同权条件已经成熟。拿龙怡苑来说,卖的时候2000多元/m2,现在楼价7000多元/m2,而租价与周边商品房也差不了多少。在广州大多数楼盘买来收租“毫无数为”的情况下,龙怡苑可谓极具投资价值。以前有媒体采访一个买了小产权房的业主,他的话很“给力”:“花十几万买个三房住,当然期待能有合法身份了,但即使将来拆了,能够住个十几年也够本了,买商品房大晒咩,也不过只有70年使用权。”土地制度的城乡二元结构不除,像龙怡苑那样与发展商台面下的交易,以及轰轰烈烈的小产权房交易,就很难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