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金薮乡一采石老板祸害农村
发表于:2011-04-19 20:16
湘乡市金薮乡一老板违法使用炸药非法采石,危害巨大!紧急呼吁湘乡市政府及公安、水利、国土、安监、公路等部门立即依法取缔无证采石场——
——湘乡市金薮乡地南水库一带,风景如画,是村民赖以生存的绿色生态屏障,如今却遭受非法采石的蚕食。……
——承蒙党和国家政策好,地南村至金薮乡修了乡村公路,这是农民的小康路,从此,农民告别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的日子。如今,路却被石头运输车反复碾压,脆弱的路不久又可能变得坑坑洼洼,成一条烂路。
以下是本人从湘乡市金薮乡地南村、扶康村等多方了解到的事实:
一、偏僻小山村里的风波--民意“被代表”。事发地的源头位处湘乡市金薮乡地南村红星组。2011年3月6日,该组原任组长李中秋召开户主会议,“专题”讨论本地王元安、李文兵为在该组开山采石一事。召集全组农户商议的时候,组长拿了个他起草的石头开采协议,由于农户思想不一,商议未定,大部分农户要求改选组长,会议不欢而散。后于3月10日,由乡村两级组织召开会议,改选由李国良担任新组长,会议结束。部分农户要求修改第一协议的部分不合理内容,因为此协议部分农户从未过目,但李国良不知何时擅自拟定协议内容,骗得几个农户的信任,全组17户,签字的5户,没签字的12户。
二、利欲致私采横行,蛮横、恐吓还非法。3月12日,王元安、李文兵组织带来挖机擅自强行挖掘运输路,全组农户都不知情。下午有部分知情农户出面阻止,但他们不顾民意,强行挖路。由于阻止无效,路终于还是被强行挖通了。开办方为达到自己非法开采的目的,非法收买良田2分左右,破坏村组优质森林5分山,造成地南水库泥石流淤塞,导致蓄水减少,严重降低抗洪抗旱效益。此等不法、不和谐行为,当地农户极为反感,可也无能为力。随后,他们乘农户不备,趁势在3月23日新建了厂房两间,占地40平方米。
部分农户知情后,于3月24日再次出面阻止,开采方态度恶劣,不知仗何人之势,殴打了村民文小兵,并将其务农工具丢入水库之中,侵犯人权,造成流血事件。他们和地方某些恶势力,威胁农户,扬言再有阻拦者,将其打死几个埋到路中。
三、副乡长无奈、执法无效--原来都是熟人。种种劣行引人反感,此纠纷出现后,村干部进行协调,开采方置之不理,调解无效,于是村干部将此情况反映给副乡长文乡长。3月28日,开采方正式开始采石,此时乡政府委托国土站、安管站几位负责人进行拦阻,不能非法开采,要求停工办证。开始看起来还很重视,村民以为维权有望,但不知何故,拦阻无效,施工照常,将本来宁静的小村组闹得鸡犬不宁。而今,个别执法者因为利益的驱使,不仅不再阻拦,而且默认,似有相互勾结之嫌疑,乡执法部门威严何在?!后经本人了解到,李文兵家里就在乡政府不远,还是金薮村的村干部,与乡政府的人一直都很熟。
四、非法采石隐患太多,乡村公路将毁于一旦。此工地位于地南村月山要道,给过往行人和学生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由此,我们不得不紧急呼吁,保证村民的人身安全。其二,王元安、李文兵强行开采将毁损公路,地南村至金薮乡的乡村公路本来很脆弱,也没有专门的养护机构,势必因为运输石头而变得坑坑洼洼,将危害多个村几千农民的利益。这个损失谁来担负?王元安、李文兵能帮我们重新修建一条公路吗?三是他们那些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来源非法,无一人持有《爆破从业人员许可证》却不断私采滥挖爆破不断,雨季大雨多导致泥石流怎么办?
最后,结果势必是这样的,采石老板肯定是赚钱了,但必将给村民和政府留下一个烂摊子。一是安全隐患;二是农田植被恢复;三是四五公里乡村公路的修复(公路的损毁不是自然损耗,而是他非法开采超载运输导致的破坏,沿路各村知情村民意见都很大,应查处并赔偿);四是失去民心导致民怨,甚至将来长期上访不断。
五、本人特建议并依法举报、呼吁,敬请重视。在此,特别建议并呼吁:一、请尊敬的市政府出面,立即依法取缔非法采石厂,责令拆除一切设施。采石厂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就在水利工程地南水库旁,需要严厉执法并防止反弹,所以必须恢复地貌原状,砌好防护坡。二、请尊敬的湘乡市公安局领导出面,立即刑事拘留犯罪分子。王元安、李文兵非法爆破采石的黑火药来源不明,非法买卖、制造和储存、使用,已涉嫌构成非法买卖、制造和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罪,应依法立即刑事拘留。另外,他们雇用的采石场从业人员涉嫌无证非法使用民爆物品,应予拘留。三、希望制止并杜绝李文兵一伙对村民的任何打击报复行为,防止事件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