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流沙河镇政府,我不同意出卖公路以外一寸土地
发表于:2011-05-04 18:41
我名喻伟香,女,汉族,农民,住宁乡县流沙河镇荷林社区(荷林一组,宁涟中路83号),全家人口3个, S209线提质改拓工程全长2730米,贯穿八个村民小组,在我家仅有的一丘良田(1亩多)穿过,我全家热烈支持。
但是流沙河政府借此之机,要搞开发,于2010年8月上旬强行把公路以外的良田连同公路用地的青禾苗推翻,公路以外没有审批手续。现政府以42300元/亩的价格捆绑征收(已把钱款打到每农户田里直补帐本上了)。又于2011年元月18日公开放5万抵6万(每进房屋20多万元的价格)卖出。我们家成了失地农民,坚决不同意,至今没有签字。
强烈要求:第一:我组派人信访查到开发用地无审批手续,全组不同意出卖公路以外一寸土地,二:如果坐下来谈另考虑:同意在新公路自己田里建房子,多余的土地按六万一亩出售。
2011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