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伊金霍洛旗占地同地不同价引发涉访纠纷
发表于:2011-05-23 23:44
--他被占250亩土地仅获107万,官员118亩土地却获1348万
阅读提示:在未签字,地上物未全部清点,补偿未到位的情况下,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何子清和卢国政承包的250亩土地被推平。事后,伊金霍洛旗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向何、卢支付107万余元补偿款(补偿款合每亩4600元)。而经何子清调查发现,伊旗辖区内其他68户承包国营荒地的经营者早已获得了每亩6万多元和10多万元的补偿款...
中国反腐维权网发自北京(作者葛树春)从2008年至今,伊金霍洛旗原文联干部何子清和原档案局干部卢国政的日子过的很是悲哀,权益被侵犯的他们因为身为国家机关退休干部而无法像其他公民一样到有关部门去讨要说法。但何子清、卢国政相信总有一天党和政府会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
补偿未到位250亩承包地被推平
1997年,何子清与卢国政共同出资从伊金霍洛旗(以下简称伊旗)果园承包250亩国有荒地开发。让何子清想不到的是,二人投巨资开发的土地刚有收益,土地便被强行收回占用。
笔者从何子清、卢国政与伊旗果园签订的《关于承包开发五荒地的协议书》了解到,双方签订的协议期限为20年(即1999年至2017年)。后因为发包方的原因给何子清、卢国政二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03年伊旗农业局又将何、卢二人的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至2037年4月。
协议签署后,何子清、卢国政二人对所承包250亩荒地进行大规模开发治理,曾经的荒地经何子清、卢国政二人治理后变为一个种植了松树、杏树、麻黄等植物的种植基地,二人为此花费了大量人力和财力。
“平整土地、浇水、打井,修建栅栏、围封和购买树苗、麻黄、其他药材我们总共花费了100多万,这其中大部分是我们全家的积蓄,还有从银行贷的款以及向亲朋好友借的钱。”何子清表示。
2008年,伊旗农牧局书记许茂林找到何子清、卢国政称伊旗政府要用属于何、卢二人承包的土地。许还告诉何子清,关于补偿的事情旗里自有标准。
但让何子清等人想不到的是,占地方竟然在未与自己协商的情况下强行将属于何、卢承包的部分土地铲平。
何子清回忆,距农牧局的书记找何子清谈占地事宜之后的20几天后,在未经任何商量的情况下,属于何子清二人所承包的土地被人推平了40多亩。强推时,何子清曾上前制止并与施工人员理论,施工人员告诉何是伊旗政府的人让推的。
为此,何子清、卢国政曾找到时任主管副旗长赵飞录(赵飞录现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副书记)理论,“赵飞录说旗里没有具体补偿标准,他说我们是干部不能影响施工,最后答应我们等其他人补偿完毕之后给我们仿照别人的标准进行补偿,我们相信了赵飞录的话。”
时至2008年冬,何子清、卢国政投资兴办的250亩种植基地大部分被推掉,令何子清二人忐忑不安的是,有关人员在推地时并未对地上的附着物逐一清点,补偿问题该如何处理一直让何子清、卢国政感到迷惑。
“我们所承包经营的土地被推后,伊旗土地收储中心的人才拿出一份所谓的清点明细,上面没有我们的签字,清单上仅对土地上的部分附着物进行了清点,后来政府的人和清点单位(农牧局和国资局)的人也承认没有对全部附着物进行清点。”卢国政告诉笔者。
除上述事实外,还有一件事情让何子清等人气愤不已,在未经何同意(未达成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属于何、卢的部分承包地在2008年被卖给了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张姓局长。
2010年,何、卢又得知自己被推平的部分承包地已被卖给了华研集团。如今,数栋楼房已崛地而起。
同地不同价,官员118亩地获1348万补偿
何子清、卢国政250亩地仅赔107.2640万
2008年末,何子清、卢国政被伊旗农牧局通知领取107.2640万元占地补偿款,何、卢认为补偿款过低而拒领。后经何子清等人调查发现,伊旗其他5名国有土地承包经营者和另外63户国有土地承包经营者所获补偿款高出自己近10几倍。
何子清不禁感叹:领导们种的东西都值钱,我们唯一一家种的麻黄却偏偏不值钱,如果领导们种的是麻黄结果又会怎样呢?
据了解,何子清、卢国政二人与其他68户承包经营者被占的土地虽不在同一地段,但被占土地的性质却均为国有土地。是什么原因让何子清、卢国政不能获得与其他人一样的补偿呢?
2009年底,何子清从其他被占土地者口中得知另外63户共同承包的200余亩土地每亩获得了6万余元的补偿款,而原伊旗副旗长高某和其他4位旗政府官员所承包经营的118亩土地总计获得1348万元。
何子清掌握了官员乔某等人118亩土地获得1348万元的证据
250亩土地仅获100多万补偿款,其他68户每亩地却获得了比自己高出近10几倍的补偿,何子清、卢国政当然不服。于是,何、卢二人四处调查取证并多次找有关本次占地的伊旗主管领导理论。
“我开始找时任副旗长赵飞录,赵否认其他68户获得了高额补偿,我去找土地收储中心,那的工作人员声称领导让对我保密,最后有了证据后,赵不得不承认上述事实。”何子清气愤的说。
与此同时,何子清还掌握了伊旗政府高某、赵某、乔某等5名官员承包118亩土地获得1348万高额补偿款的证据。证据显示,伊旗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于2009年11月13日向原伊旗政府官员乔某的账户存入人民币223.4865元。
何子清为此多次找原伊旗副旗长赵飞录理论,何说:“面对铁的证据,赵飞录开始耍赖,他告诉我们说土地性质不一样,我们的青苗不如人家领导的,地质也差,他对之前说仿照其他人补偿的话闭口不谈!”
同地不同价背后另有猫腻?
何子清等人经调查还发现,伊旗有关部门除了在对69户国有土地承包经营者补偿过程中存在不公外,还涉嫌在清点树木、丈量土地亩数中造假。而倔强的何子清从2009年底便开始到有关部门理论关于占地补偿的问题但未有任何结果。
2010年初,何子清邀请神东地测公司伊旗地测站的工作人员丈量乔某、赵某等3名官员的土地后惊奇的发现,按118亩土地补偿乔某等人的实际土地仅为97余亩。
“仅此一项他们就多得了近200万的补偿,是政府工作人员疏忽,还是有人刻意安排?或许只有天晓得!”何子清说:“通过调查我还发现张某的清单后面还多了一个另3户的户头,那3户没有土地,附着物补偿款却为48.7364万元。”
除此之外,何子清在查看乔某等5户的清单后发现清单上所注的松树棵树与事实严重不符,通过清单笔者发现,一高姓被占地者的土地面积为22亩(经何子清调查高某的土地实为16亩多),但其清单上所注的松树株数却为47941株(其中1.5米高的有17000余株),连大带小平均每平米土地栽种4株多?业内一位人士表示这跟本不可能!
“2007年修建地税小区占用了高某1亩多土地,有关单位补偿其一套小2楼和一处门面房,但清单上却显示这位领导仍按原面积获得了补偿。另外,5名领导的地已经被占用了,按道理地上的附着物已不属于他们,但最后地上的树木却被他们卖掉了。”何子清表示自己说的都是事实。
何子清告诉笔者,他之所以抓住乔某、高某等5位领导获得1348万补偿款的事实不放,不是因为见到别人拿了比自己高的补偿款而眼红,在何子清看来再多的金钱也没有公平重要。
据悉,何子清2010年初就自己和卢国政的遭遇向鄂尔多斯市纪委等部门书面反映,有关部门也曾调查何所反映的问题,但最后均不了了之。
2010年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何子清曾到属于自己承包地(现为公路)去堵路示威,事后时任伊旗副书记赵飞录(原为主管副旗长)答应多对其补偿,但具体数额仍未确定。
笔者曾致电原伊旗副旗长赵飞录询问何子清所反映的问题,赵表示自己正在陪市里领导让笔者与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联系。笔者拨打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电话,一女子表示局长不在,她拒绝提供局长的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号码。
法律人士认为,伊旗有关部门占用何子清、卢国政所承包经营的土地应当有一个具体的补偿标准,同为国有土地,别人所获补偿高出何子清、卢国政近十倍,而伊旗有关部门又不能给何子清、卢国政一个合理的说法,势必会引发何、卢二人的不满。
“我和卢国政都是退休干部,我们在这占地问题上不是一定要搞到多少钱才善罢甘休,我们不能和领导比,但最起码也要和其他职工一样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连这点最起码的补偿都不能给我们,还怎谈和谐?”何子清如是说!
截至发稿,何子清二人已聘请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向有关单位领导函告,何表示如果不能引起领导的重视,他将在属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路,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葛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