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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黑了心的学校

发表于:2011-06-29 14:20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省二实验是公办学校,下属高新分校是民办学校(钻空子设立的学校,因为民办学校可以收取择校费)。今年小升初为了收取择校费,采用升初中的都被分到高新分校区上学。实际上,原来在哪现在还在哪,反正就是为了收钱。        目前也没正确公布择校费准确数值,只是放风说要求每位学生交44000元的择校费,现在物价上涨交这么大额度择校费确实难为学生家长,如果不交孩子就没地方上学了,原因有二;一是,省二实验是5-4制,其他学校是6-3制;二是,家长想让孩子继续在省二读初中,故在前段时间考试时没选择其他学校。如此导致如不交上44000元的择校费,那么孩子面临退学的可能或者重读。        再有,学校还进行了升学考试免学费的办法(考试成绩不发表,等待排名后在发表,一定有黑幕,至今也没公布),这样也是违背了国家发布的义务教育的规定。父母为了不影响孩子今后的学习之路,心中有气也不敢表露出来。省二学校这是故意搞公、民性质弄不清之事,可是师资却能弄得清的,都是省二学校的,也少量的雇佣几个关系不在本校的(原因办不进来、关系不在工薪高、为民办有个说法)。现在很多家长为了交择校费而犯愁,更让在本部上学的家长难理解,学校这不是为了变相强行收费吗?        故,学生家长认为交这笔择校费应该有明确说法,因何用途才收这么高的费用,即使省二到物价局定价,那也得写明定价的明细吧。例如:老师工资、寒暑假补贴、每年派老师带孩子出国(孩子费用自理的)费用等等。希望有关领导及各界关注民生人士过问一下,让我们明白消费,再说择校费国家已经有明确规定,省二借助高新民办的校区(外表变了、性质未变)变相收取费用合理吗?应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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