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农地市场
发表于:2011-07-23 17:41
深度关注
去年以来,由于几种主要种植作物价格的急剧上涨,在安丘农村上演了很多一夜暴富的神话。比如传言中两个60岁开外的老头、老太,靠种8亩大姜挣了二十多万元,接着从安丘市买了房子;一个40多岁的光棍汉,因为种了几亩大姜、芋头,很快娶上了媳妇等等。
的确,去年大姜价格一度达到每公斤8元,平均价格也得4元多,是多年来行情之最。据安丘市农业局局长于庆满估算,去年安丘市21万亩大姜,总共卖了40多亿元,按照每亩成本6000元左右计算,一亩地纯挣1.5万元左右。
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带动了土地流转价格的飙升,在号称“全国蔬菜加工出口第一镇”的凌河镇,前些年一亩地流转价格不到1000元,但现在一亩地两三千元不是怪事。凌河镇党委书记田友曾经告诉记者,在凌河种地收入很高,就这个价格,农民未必放,但对于想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来讲,这个价格足以让他们望而却步。
产业发展要靠龙头企业带动,通过扩大基地规模,可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管理成本。数字显示,每建设一个300亩的标准化基地,可节约用地7.8%,每年可节约管理成本10万元,降低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成本15%。
在数十里之外的石堆镇,记者看到,一个成方连片的大型农业园区,大姜、芋头、牛蒡等,几乎一眼望不到边际,各种农田水利配套设施齐全。这一片共有12家农业龙头企业建立自属基地6000多亩,涉及9个村1000多个农户,占到了全镇耕地面积的十分之一。
石堆镇副镇长庞蕾告诉记者,石堆镇在发展规模基地过程中,也遇到了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生产管理难以统一,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土地产出效益低等问题。自2007年开始,统筹规划了5个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基地,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姻”,走集约经营的路子。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全镇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0多处,成为全市企业自备基地面积最大的镇。
记者了解到,该镇之所以吸引众多龙头企业,一个重要原因此前以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由于比较效益低,是一块农地价格“洼地”。鑫盛食品有限公司其实是凌河镇的一家大型外贸食品加工企业,在此拥有一块2600亩的自属基地,是其中最大的。基地管理负责人房师宗介绍,2007年,鑫盛食品有限公司接手后,规模不断扩大。虽希望农地价格保持稳定,鑫盛食品有限公司还是应村民要求曾两次提高承包价格,但较之市场价格仍然有很大差距。因为动手较早,如果换到现在,以企业当前租地价格根本不可能拿到地。
农户与企业往往利益取向不同
农民惜地,对于想要招商引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地方党委政府来讲是个考验。一些地方将目光对准了社区化后的复垦土地,将其规划为农业示范园区,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加入,租地收入交给村集体。凌河镇慈埠村村主任苏文军表示,上面有这种想法,同时会增加村集体收入,村干部自然很欢迎,愿意替企业做工作,但农民往往有不同意见。慈埠村村民潘庆武告诉记者,农民自己种地觉得稳当,如果没有别的营生,交给企业又不如自己种划算,当然不愿交。
以记者在石堆镇采访来看,农民租地价格低有历史原因,从眼前利益看与企业继续“联姻”看不出多大好处。但记者了解到,自几年前以鑫盛等为代表的企业进驻石堆镇后,对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影响巨大。在基地辐射带动下,周边农户自家地中近年来纷纷种植附加值较高的农作物,加之部分村民还可在基地打工,收益是大幅提高了。村民李永顺告诉记者,这几年要没有这么多企业,自己种的东西肯定不会卖得这么快,这么好。实际上,近年来该地农地价格的快速增长和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大量进驻关系密切。
房师宗告诉记者,他们又将基地分成50-100亩一方,平价转包给种植大户,年初公司智囊团会根据国际、国内市场行情签订收购合同,约定收获时的收购价格。统一供种、种植、管理、收获,收购后将土地承包费和其他费用扣除后就是种植大户所得。
事先订立收购价或最低保护价是“公司+农户”普遍采取的一种模式,但记者了解到在很多地方,这一合同往往很难得到遵守,如果市场价格高,农民违约较多,企业缺少制裁手段;如果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企业虽不会停止收购,但往往会以提高产品标准变相违约。
在鑫盛基地这一合同得到较好的履行。首先,这是自属基地,包给谁鑫盛说了算,由于产品几乎全部用于出口,收入有较好保证,大户与企业之间关系密切,且承包权相当抢手。其次,收购价格有一定弹性,会按一定比例调整。比如2010年签订生姜收购价格是每公斤2元,随着后期价格大幅上涨,收购价格实际定为3.1元。而2008年合同价格同样为每公斤2元,但到收获时市场最低价格到了每公斤1.2元,逼近成本,实际收购仍按照每公斤1.6元,保证了承包农户利益。今年这一价格定在了每公斤3.7元,而现在的市场价格为3元左右。
换言之,假如不是自属基地,违约会大幅增加。这实际上反映出了企业与农民利益取向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
建立紧密的利益结合体
企业租用农民土地建设园区或农场,一般时间较长,其间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较大。记者了解到,如今很多地方土地流转价格不固定,而以结算当月小麦价格计算,比如400公斤小麦,由于小麦价格近年来一直以来温和上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不受价格损失。也有地方在合同中规定,每年按照一定比例价格上浮。
于庆满认为,在我国农地同样肩负农民生活保障的作用,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土地集中是趋势,但应循序渐进,不能以损害农民利益为代价。与企业“联姻”,走规模化集约经营的路子没有错。关键是政府如何找准切入点,搭建桥梁,建立农民、集体、企业之间紧密的利益结合体,从而形成科学的农地定价机制,保障各方利益。一些好的方式,比如合作社介入,农地入股、返租倒包等形式可以探索。
石堆镇一些农户以企业为依托,由企业与出地村联合成立土地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入社,将土地向企业集中流转,发展合同种植基地,已建立土地合作社4个,流转土地3600多亩。万鑫食品公司与石堆村、东前孟戈村联合成立的第一个土地合作社,发展大姜基地1700亩,发展成员200多户,农户以土地入股,企业负责为本社成员及时提供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并对生产实行全程监控管理。收获后,由企业按合同实行保护价统一收购,同时扣除企业先前投入的资金。这样,社员除获取土地租金外,生产的大姜比市场价格每公斤高出0.2元左右,每亩可增加收入近4000元。
庞蕾表示,该镇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组织来扩大标准化基地规模,成为这一探索的切入口。土地合作社搭起了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桥梁,有效解决了过去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问题。受这4家土地合作社的启发,很多村建成了规模化种植区,入会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逐渐形成了以基地或专业合作组织带农户、以企业种植管理模式引导农民管理模式转变的良性循环。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