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民建设”变“城中村改造” 名目翻新为占地
发表于:2011-08-02 21:55
2009年10月,隆尧县隆尧镇义丰村以建设新民居的名义占用耕地百余亩,开发“愉景园”房地产项目,因涉嫌违规占地,村民多次举报。两年后的今天,“愉景园”已建成,该项目却没有任何占地的合法手续.新航热线
2011年7月15日,隆尧镇义丰村北, “愉景园”施工现场,12栋多层楼房耸立。知情人告诉记者,该楼盘位置优越,未被售出的已经所剩无几。
“愉景园咨询部”门楣上的屏显广告重复播出这样的文字:“愉景园……最后珍藏房源……亲民价格100%产权”。咨询部门左边挂着“隆尧县隆尧镇义丰村新民居办公室”,右边挂着“隆尧县新民居指挥部”。
该楼盘到底是不是“新民居”?记者7月15日下午来到隆尧镇。一位姓董的秘书接待记者,他一直强调只有宣传部安排才能采访,记者请求他联系宣传部或者帮忙联系主管新民居的镇领导,董秘书让记者稍等便出去了,10分钟左右后来,告诉记者电话联系了主管副镇长,其告知“愉景园属于城中村改造,不是新民居”。 董秘书坚持需要宣传部的通知才能进行进一步采访,记者只能离开。
下午17时左右,记者来到隆尧县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人员告诉记者,“愉景园”占地以“城中村”改造上报了67亩。该局负责建设用地等工作的赵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义丰村的“愉景园”开始以“新民居”进行占地,后来不符合规划,现在正报批“城中村”改造。
在隆尧县国土资源局记者了解到,“愉景园”项目没有任何合法的占地手续。没有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高楼已经耸立,国土局对此采取了什么措施?在赵副局长的联系下,隆尧县国土局稽查科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隆国土执罚【2009】07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的当事人为义丰村委会,书中说:“你单位未经依法审批于2009年10月底擅自占用义丰农用地80亩建设义丰新民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罚款528000元。”
“这罚款到位了吗?”这位监察股的人员笑而搪塞:“这……这……不好说……”
处罚书中表明,隆尧县国土资源局早在两年前就知道“愉景园”属于违规占地,今天这个违规占地的楼盘已经销售殆尽,而合法的手续却没有。为了取得合法手续,“新民居”不行就弄出个“城中村”改造,而隆尧县国土资源局所做的,就是尽力配合,让非法占地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