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强烈呼吁苗集镇张店村归还我强占的耕地
发表于:2011-08-05 11:28
面向社会强烈呼吁归还我强占的耕地
要求事项:要求苗集镇张店村归还我街北村民所承包的6.8亩秧母田,拆迁其所建房屋恢复其耕地原状,包赔其一切损失。
事实理由:我们苗集镇张店村街北村民组共26户,计130多口人,在所承包土地中有一块6.8亩秧母田,被本张店村非法给小寨村民组占用做宅基地已建房达一年之久。原因是2009年秋,张店村打着响应县政府赋垦的旗号,在街北、街南、小寨、苗宅四村庄中间旧宅基改造,瞒报扩报项目面积,瞒上欺下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未得到村民们同意,强制将100多亩未成材已成林的上万棵大关杨全部砍伐,同时无偿强制拆迁了四村庄十多户住房,但是这些拆迁户其中有6户是小寨村民组,张店行政村未经街北村民同意,硬把小寨村民组六户村民迁入该村民组6.8亩承包秧母田内建房,造成我街北村民组大面积水田,从此不能种植水稻,只好水改旱植,给农业经济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强占之时,是2010年6月20日,我村民组大部分青年村民均常年在外打工,剩余部分老年人,村里均无济于事,硬拉拢几位老人表态,诱导他们同意此事,强制执行,现无任何协议也未见任何部门审批的手续,非法占用建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等之规定,我们全体村民认为作为合法公民,应该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和义务,为保护合法权益,村民们曾多次向本村村民委员会、镇政府申报要求,退还所占耕地及包赔其损失,但是他们仍未答复解决,为此特向有关部门领导呈报,要求上级领导给予尽快调查处理为盼。
申请单位:阜南县苗集镇张店村街北全体村民
联系电话:159963560701377096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