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五证不全房产销售火爆 拷问房管局监管职责
发表于:2011-08-18 16:38
中华网河南在线讯(窦孝飞石光明):近日,本网热线部不断接到群众举报:位于驻马店市遂平县107国道全宇大酒店旁的“温泉城市花园”商品房建设项目,在土地证、规划证、预售许可证等相关“五证”不全的情况下竟公开销售,预计初建设10栋6层的多层楼房,一期第一批的房源却早已销售一空,甚至二批的户型亦不足十套房源。
遂平县107国道全宇大酒店旁的温泉城市花园
项目五证不全所有房源即将售罄
位于遂平县107国道全宇大酒店旁的“温泉城市花园”项目,是由遂平全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拟建10栋6层,3栋11层的商品房。目前,“温泉城市花园”仅仅建起两栋6层(尚未封顶),楼房就即将销售告罄。在项目施工现场,可以看到该项目土地被一圈围墙圈起。据知情人介绍,临近107国道的1#和2#楼房还未封顶,旁边的空地也只是刚打好地基,工人还在施工。
4月13日下午3点左右,调研员以买房者的身份前去温泉城市花园售楼部询问情况。因销售火爆,销售人员底气十足地告诉调研员:“该楼盘是刚开始动工的,但进度很快的,共13栋,现在已经开卖10栋6层的了,前面两栋快封顶了。均价在2900元/平米左右,也可选择首付,但具体哪个银行还没有确定。”
当调研员表明购房意向后,以购买111.15平米的楼房为例,让销售人员粗略算了一下房价:单价2925元/平米,房屋总价为32.5万,首付为9.8万,可以贷款22.7万。问及是否优惠时,“一次性付清可以优惠1个点,其他的就是10人以上组团购买可以优惠,但优惠多少,这个再说,因为目前还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剩的房源一共也不足10套了。”销售人员说道。
该销售人员称:“该项目是由驻马店市遂平全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项目,目前110平米左右的户型已基本售完,仅一层一套房源。两房两厅一卫90平米左右的房源也已不多了。”目前,该楼盘的房源几乎销售一空,大小户型加起不足十套房源。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但是“温泉城市花园”即将销售完毕,售楼部的墙上没有悬挂任一证件,其工作人员也无法给业主们提供该项目的任何相关证件。
无证“商品房”出售购房合同竟是购房认定书
关于“温泉城市花园”购房合同的问题,售楼部工作人员称:“我们现在就可以给购买者签订购房认定书。目前没有预售证,只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当调研员向其查看这四个证时,该工作人员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提供。
有购房者对此提出疑问:如果我们交了10万元钱预付款,以后项目预售证办不下来怎么办?办理不了相关证件就是小产权房,我们辛辛苦苦攒了半辈子的钱要是打了水漂可怎么办啊?
温泉城市花园销售部工作人员对此表示:“购房者交了几万块钱不放心,担心买到小产权房或者开发商跑了这种心理我们可以理解。但是遂平全宇置业在驻马店是很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你们可以尽管放心。遂平县有几个楼盘和我们的情形相似,手续不健全,也没有预售证,我们的工程进度比他们都快。另外,这个楼盘地理位置非常好,在107国道旁,交通便利,四通八达,以后升值的空间肯定很大,目前销售得非常好,晚了就买不到了!”
无证销售属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为何置若罔闻
尚未封顶就已销售一空的温泉城市花园楼盘
随后,调研员以普通购房者的身份致电遂平县房管局,询问关于温泉城市花园预售证是否办理的问题,“没有办理,至今没有收到他们的办证申请。”房管局一位李姓的书记告诉调研员,“没有预售证销售房子是绝对不允许的,这是违法行为。”但当调研员提出要向房管局传发违规楼盘相关文件时,得到房管局的答复是先让调研员给这位李姓书记打电话,李书记的说法是:“没有传真,也没有邮箱,从不上网。”这样的答复着实让人感到啼笑皆非。
然而,目前温泉城市花园还在大肆销售。
遂平金宇置业收取购房预付款涉嫌违法
一些交了预付款,甚至是一次性付清了房费的购房者在得知该项目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后非常担心:如果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无效,那么自己的权利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针对此问题调研员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人士: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管是自行销售,还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采取“放号”方式认(订)购商品房或签订“认购卡”,“定购卡”,“诚意卡”等,以任何名目向消费者收取包括“定金”“订金”“预定金”“诚意金”“诚信金”等费用,都属于违规销售行为。
业内人士,河南王牌企划公司董事长上官同君接受采访时说:“先期预订”、“内部认购”危害极大,由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消费者来说,如果订购了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一旦发生纠纷,很难维护自身利益。
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无证预售就开始销售现象,调研员又咨询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分管领导,领导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收取购房人的诚意金,定金等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在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是不能进行销售的。在没有取得销售资格的情况下,无论是订金、违约金、认购金,还是VIP会员费,都是在变相收取定金,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谓的\\\\\\\\\\\\\\\'协议\\\\\\\\\\\\\\\'只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纸空文,法律是没有办法保护的,存在的风险最终都会转嫁到老百姓的身上,一旦出现问题发生纠纷,也是哭诉无门。
近日,在河南省房地产市场监察工作会议上省领导强调依法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规预售行为的执法监察力度,在各城市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对商品房预售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规预售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把新建商品房市场准入关,严格实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县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肩负起此重任。
然而在调研员截稿之日,遂平县温泉城市花园仍在大肆销售,本网将对此事继续关注,跟踪报道。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248号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预售行为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从告知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拒不履行告知文书的应立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