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蔸子潭村小姐长裴建国随意私分公款!
发表于:2011-08-30 09:01
蔸子潭村黄泥组在没选举.不成立的情况下.自荐组长裴建国与本组几个蛮干之人私自拟定<土地征收补偿款>,法理何在?
蔸子潭村村委是否对此事负责,怎可随意让他们私分公款..
城郊乡镇府是否有管这事,不成立的组长都如此,可见村委和政府...又是谁赐予“他”这么大的权利
时下蔸子潭村飞速发展中,每个地方为适应当地开发与发展,让出土地,农民同样也享受开发商的土地补偿款.
而蔸子潭村黄泥组不成立的组长与本组几个蛮干之人却目无法纪,将其将土地征收款盲目的分了..
是否他们的权太大了,谁有谁没有成了他们说的算,法律上原本有的.却不能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一些根本不符合法律依据的却可以分到不该分到的征收款..
130多万,已不是个小数目了..侵占太多组民的利益.已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此事让组民火冒三丈.纠纷不断.在趁没出事之前,愿请有关负责领导前来本组查明,给组民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