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时分得地主的房屋
发表于:2011-09-06 13:30
江西省泰和县某镇某大队,1951年土地改革时,把地主的房屋与土地都分给了贫下中农家了。最近又把房屋“送回”给地主的儿子了,但是许多人都不同意“送回”给地主,毕竟这是土改时国家分给自己的东西,但也动员“送”了。
面对着以前的地主现在在老宅大动土木维修工程并宣言称“回老家了”,群众感到莫名其妙,难道当时土改错了,所以现在要把土改分得地主的房子“送回”地主。
据当地群众了解,土改时分得地主的田地也要“送回”去的可能。请问我们是否必须“送回”给地主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