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背后,土地在呻吟——信阳土地流失问题调查
发表于:2011-09-20 22:57
在信阳市,记者调查发现,近几年被征用的部分土地都有一些共性,就是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得,然后高价卖出;使用武力迫使老百姓就范;地方官员与开发商相勾结;以建设新农村、村镇一体化、农民新村等为名,但农民往往住不起……
□本报记者 张磊 杨奇哲
现象:土地正被一片片地蚕食
信阳市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叶桥村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村党支部书记朱明朝打着招商和建设新农村的旗号,用以租代征的欺骗手段,买田毁山,霸占了250多亩基本农田和200多亩山林,交给开发商涂长贵进行房地产开发,他的几亩地修路时就占去了,可到现在一直没有赔偿。
在该村石河组,李老汉对记者说:“占地从来没有开过会。来了就叫签字,不签字就不给钱!”记者调查发现,该村自2001年到2008年10月间,未经任何批准手续强迫农民低价卖土地,先后卖掉位于乡中学、老虎洼、寨洼、龙王庙等地段的基本农田250多亩,山林约有200多亩。朱朝明们高价卖出却又不公布售地账目,给农民的补偿款低得可怜,位于老虎洼地段的基本农田,每亩3800元,山林每亩400元。沿十三里桥街的寨洼、龙王庙每亩基本农田1.1万元,每亩山林5000元,比相邻的十三里桥村所征的地每亩少3-4万元。
息县产业聚集园区(工业园)自1998年以来,该区非法强占城郊乡的大徐庄、陈庄等村耕地4000亩以上。2009年,工业园区以息县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商定的2万元/亩继续在八里村征地,用来发展工业,先后在八里村等共9个村民组征用土地,最多的一个村民组征用300多亩土地,最少的村民组李店二组征用3.3亩,9个村民组共被征用上千亩田地。村民李玉生告诉记者:“我们被征去的都是基本农田,都是种水稻、小麦的好田呀!”
记者看到远方陶瓷(河南)有限公司占地就大得惊人,李玉生就有五六亩地被“陶瓷科技工业园”的围墙圈进去。另有几亩位于陶瓷工业园东,修路占去了一部分,路东还余有一些,都已被征,不能再种庄稼了。李玉生告诉记者,2009年秋天,李店三组被征用75亩田地,其中包括李玉生一家八口的养命田13.4亩,一家人仅剩余陶瓷工业园北侧的0.8亩土地了。地被征用了,按说李玉生应得26.8万元的补偿款,可实际上征地款却被同组的村民平分了,李玉生只分得4万多元,至今他也不愿意去领。
方式:低价+武力+官商勾结
在固始县往流镇陈圩村:随着2006年12月31日“信政土【2006】226号”信阳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的下发,该村高庄组的8.5144公顷的土地(其中耕地5.26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2007年5月9日,固始县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发了“陈圩村新农村示范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拟选位置为“204省道东侧,往流镇陈圩村高庄村民组”,建设规模为“用地面积84750平方米”,折合约127亩。
往流镇和陈圩村财力有限,遂由往流镇政府决定以社会资金投入进行建设,该镇个体户郭国清、潘厚干、周殿武、郭国林等人进行投资建设,以置换土地进行新农村开发。2006年5月17日,往流镇陈圩村委和高庄村民组与潘厚干、郭国清等4人签订土地协议。记者采访时,分管土地的时任乡武装部部长的韩某介绍说:“潘厚干、郭国清、周殿武等人投资后,土地每亩补偿村民7000元,拆迁平房、楼房每平方米补偿220元,砖混瓦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土坯草房每平方米补偿60元,每座坟茔补偿1000元,现每间地皮对外出售价:东部为1.2-1.3万/间,中间为1.4-1.5万元/间,两边门面房,3-5万元。”村民告诉记者:“最东边的地皮每间都已卖到2万元,中间的每间都卖到三四万元,西边的门面房地皮每间卖到四五万元,最高的三间拐角门面卖到18万元。他们现在有800间地皮,都卖到两三千万元了!”征的低,而卖的高,对于只有240人、人均土地才0.95亩的村民来说,失地后无以为生,当然不愿意。然而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开发商、社会闲杂人员,由镇领导亲自带队,强行丈量土地,拆迁村民房屋。对发生于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0月26日、2008年2月27日、2008年6月27日、2008年7月17日等拆迁中打伤村民的事件均“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调查,择机作出处理。”然而至今不见有任何处理。陈圩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已建起,繁华的背后是呻吟的土地!
陈圩村的征地模式,在信阳多地都曾上演过:罗山县定远乡土地征用、明港镇新农村建设安置区开工、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沿路开发建设、商城县西大畈开发建设征地……
流失:何时让村民不再流泪
固始县往流镇陈圩“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开发中,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办副主任王立新在固始调查并听取群众意见后,授权固始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11月4日下发【2008】211号文件,处置意见中明确指出:“郭国清等人进行开发建设,并有房地产开发迹象,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应坚决予以纠正。”“郭国清等人不符合陈圩村‘新农村建设’主体资格,应退出开发。”“对郭国清等人先期……部分的投入,由县资产评估部门予以评估,按本地民间融资借贷利率计算,从村委会开发建设收益中偿还,其余收益部分归村民组成员共同所有。”处置意见第5条说:“在问题解决或解决方案制定出台之前,所有在建项目必须无条件停止,”第6条说:“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执行原方案,如有异议,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议定。”然而,省厅的意见虽好,也无法改变该项目继续进行、农民诉求无任何改变的现实。
流失的是土地,流失的是农民,失去的是民心,实惠的是商人,以及与商人“为虎作伥”的领导们……在信阳市十三里桥乡叶桥村,一个老党员对记者说:自2001年,朱朝明网络了龚华子、翟国明、陈长根、李存国、李自强等人,带着印好的租借30年的土地合同书到群众家中强卖土地,威胁不成就行凶打骂。村民反映:像陈国霞、彭元中因乡中学土地被翟国明等人打伤住院。刘泽全和儿媳因老虎洼土地被打住院后,农民自发集中100人到信阳市浉河区政府上访。2008年8月5日10时,刘泽富儿媳丁元丽为护板栗树被马彬、张富阳打伤。10月7日上午9时,李自强、陈长根等带十余人强占叶条强、叶条伟兄弟的责任山,并用铁锨将兄弟俩打成重伤。
很多村民因护地心切而惨遭殴打,更多村民因失去土地而失去信心,在失地与开发的过程中,村民在问:这是在为我们百姓办好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