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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之窗

网友怒称川王系列酒是白水 川王系列酒价值遭质疑

发表于:2010-08-22 10:02

  我从网上理解到四川成都大邑县川王酒厂终年接纳酿酒原料:小麦、玉米、高粱等,给他们发了电子邮件,之后,他们几次打电话请求我们去厂方调查,商谈协作事宜。

  在他们的一再约请下,我儿子去了成都川王酒厂,遭到了该厂副总经理熊绍富及原料科经理王民松的热情接待,并引领我儿子观赏了该厂的酿酒车间,看到该厂消费运转良好,几番商谈后,我方和该厂签署了小麦供给合同。

  依据合同质量请求,我方货物于4月6日到成都新津站,4月7日我儿子和王经理到货场验收后,厂方提货,经历磅货物实践分量为122.56吨,全部货款应为十九万八千五百四十七元。

  按合同规则,本应于7日结清我方全部货款,但7日我儿子请求结算时,王经理却说小麦质量与合同不属,不能结帐。我方诧异且愤慨,质问小麦如有质量Issue(问题)为何货场验收时厂方对质量无异议,为何厂方愿领取短程运输费用把小麦从成都新津站运至酒厂,我方小麦有何质量Issue(问题),有无行业质量检验不合格证实,并请求退货。

  但王经理说退货相对不成能,第一次协作绝不能闹如此不愉快,此批小麦整个可作酿造优质白酒之用,退货是绝不成能的,单方应本着敌对协作的态度协商出一个合了解决此事的方案。因觉王经理之言符合道理,也是本着敌对协商的态度,我方赞同合理降价,但厂方却提出如下两种处理方案:

  现金结算:以1100元/吨结算,比合同每吨降价520元,总价额差六万三千七百三十一元;以酒抵资:按合同商定价款(1620元/吨)结算,但仅付十一万元现款,余款八万八千五百四十七元必需以该厂囤积的白酒抵资。

  对上述处理方案,我方表示均不能承受,厂方事先尚未相强,仍由王经理出面答应可在厂方周旋,一定给我方一个称心的回答。

  虽然我儿子屡次电话敦促王经理尽快处理此事,但直至9日早晨,王经理方回电说该厂熊绍富厂长的意见是我方只能在上述两种方案中选择,别无磋商余地。此时王经理又强硬的说假如退货,我方势必违约,我方必需领取违约金三万九千元给厂方,而且厂方不也秉着敌对的态度愿以合同价额给我们结算了吗?

  事情至此,厂方合同诈骗的行为表露无疑,我方本应及时付诸法律处理,但因事先我母亲病危,我得空脱身,且需求我儿子急回帮我料理母亲后事,权衡再三,我赞同了厂方以酒抵资。

  因我家处贫穷的乡村地域,按照市场状况,我提出要价位偏低的酒。但此时,王经理却说厂内唯有中高档酒,最低价位的也是38元/瓶的“百年小酒坊”和45元/瓶的“一品川”(在我们位置,此价位的酒基本没有市场),王经理又说就是38元/瓶的“百年小酒坊”也所剩不多,我们还必需要一局部45元/瓶的“一品川”。

  合同的附加协议由厂方拟定,协议首先声明“因我方小麦质量与合同不属,厂方本不应接纳,但因我方屡次央求且竭力请求以余款购厂方消费的酒,厂方本着协作的诚意和敌对协商的态度,愿以消费的酒抵资,至此,本合同完毕,单方再无其他异议”。假如我们赞同了此协议,强如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但迫于事先家里的状况,我们无法忍辱在这份冠以敌对之名的协议上签了字。

  预先,我们不断心有不甘,厂方合同诈骗是不争的现实,一纸协议既证明着我方小麦绝无质量Issue(问题),又证明着厂方收买原粮的目的不在酿酒而在卖酒,毕竟做为一个粮食供给商我们不成能“屡次央求”要我们不理解其质量和价钱的酒去出售图取利润。而厂方以这样的途径贩卖,厂方标价38元/瓶及45元/瓶的酒究竟价值几何?

  合理我们质疑酒的实践价钱,不知如何出售时,9月27日中心电视台热点访谈节目报道了成都大邑县锦和春酒厂以酒抵资诈骗供货商的行为,据报道,该酒厂作价58元/瓶的酒在外地仅以8元/瓶出售。该厂施行诈骗的进程和手腕与成都川王酒厂如出一辙。

  看了该报道后,我给厂方王民松经理打电话问我们事情如何处置。王经理说他们厂是正轨厂家,规模大,有标准的管理,热点访谈曝光以酒抵资的事情时髦未提及他们厂,国庆时期他和熊厂长到西安参与白酒世博会,七天假期当时八号到十号一定给予称心的处置意见,但直到如今仍没给任何说法。

老百姓

反正我也不喝酒!关我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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