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三级答复调法定承包地何错,遭扣押
发表于:2011-12-03 11:59
2004年,我家依靠生活的法定承包地,不知不觉地被占,搞房地产开发,失去了生活来源。何谈《 征用土地公告》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两公告,及保持被征地前原有生活水平。 为了生活,被迫依法上访500多次,损失20多万。至今没有得到密道街道办的答复及说法。
国家信访局不计其数督办省接访处,落实三级依法裁决答复给调承包地或安排工作,省接访一处转送单、转办单不计其数督办落实给俺调合理承包地等。在诸城市的密州街道办一直得不到执行落实,并派人拿着张无内容和印章的反馈单到我家逼我签名。回去填内容和盖章,幸好我没签。
国土部门三级依法答复“占其承包地,安置补助费已全部支付到居委会。居委会为其调承包地或安排工作。”居委(称村委)领导安排我包村的小工程。我说:“当初村建筑实行承包,我要求承包,年承包费13万,你不同意,却不公开的给了年承包费5万的,这里边是什么原因?当时技工日工资2元,现在翻了50多个翻了吧?20多年了,现在算起来,集体少收入一亿多元,钱跑到哪里去了?现在又叫我包什么村的小工程,怎么包法?
安排其它工作,干什么也行,挖厕所都行。我只要求,和本村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村民同等对待,同样纳入城镇社会劳动保障,村领导不答复。两种对待,法理不通,安排工作被否。
我村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村民,按党的政策、法规纳入城镇社会劳动保障。达到年龄的,年支取一万多元的生活保障金。我夫妇却例外。
在迫使我又损失了3万多元后,于2009年,村委和我签了份协议,核心在第四条,协议四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享受全居委会其它居民一切经济同等待遇。”无此句,则达不成协议。
根据党的征地政策“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及我村的实际情况,我夫妇要求纳入城镇社会劳动保障,和我村已纳入城镇社会劳动保障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村民同等对待,享受同等的经济待遇,也使协议内容得到执行落实。俺村又是街道办主任的这位领导,屡次出尔反尔,又自我否认了。说:“你说的虽对,不无道理。您是种地的农民工,二等人。不能享受其他村民的同等经济待遇” 又使协议被否。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分几等对待?俺参加各种集体劳动近30年,到头来,却是村集体的二等人,法理何在?
我夫妇既是种地的农民工、二等人,却无寸土。三级依法答复给俺调承包地,在当地得不到执行落实。上访请求督办落实,为什么遭诸城市的密州街道办扣押?扣押了政府,扣押了我。对反映的问题无人过问,承包地的事不准提,提土地二字就免谈,只是扣押。
1.是中央人民政府赋予俺生活的法定承包地错了吗?遭此扣押?
2.还是省人民政府的三级依法答复给俺法定调承包地错了?遭此扣押?
3.还是省人民政府的三级依法答复给俺调法定承包地一直在当地得不到执行落实,上访请求上级政府督办落实错了遭到扣押?诸城市的密州街道办至今不给个说法。
上级人民政府和国法的尊严被诸城市的密州街道办无视和践踏,我的人身自由受到严重侵犯,难道诸城市的密州街道办就不该给个说法了吗?党纪国法何在?!
山东省 潍坊诸城市 密州街道六和小区
无地三农 ,二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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