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南靖一中重复收费
发表于:2010-09-06 12:11
2009年4月,孩子出了车祸。左下肢股骨、胫骨骨折,半月板损伤及后交叉韧带不完全断裂。而孩子在学校的成绩只能算中上,所以我和孩子她爸便决定下半年让孩子复读高二年。当孩子要去一中读高一年时,已缴了10000元择校费,其中3600元为提前交的学费,学校要逐年扣去。孩子她爸去交复读学费时,学校财务部告诉孩子她爸“现在学费先和高二年应届同学交一样,等到高三年时再从提前交的学费里面扣去。”孩子他爸答应了。2010年8月31日,孩子报名读高三年,学校财务部失信了,要求孩子交和同班同学一样多的学费。财务部收费人向孩子她爸说:“去年我很有可能跟你说高三年再扣除提前交的学费,不过现在政策变了,你可以打电话问校长,如果校长答应你可以少交学费,我就给你少收!”孩子她爸真给校长打了电话,好几次没接。后来接通了,一口跟孩子她爸说我听不懂,就把电话挂断了!交复读学费时孩子她爸没向财务部拿证明,而学校却也能够这样言而无信。孩子问了她高三年毕业的同学,高一年时和孩子同是择校生的同学到高三年上学期也仅交一百多元,现在学校要向孩子收983元的学费。根本无视高一年时,那提前交的学费的存在。难道“天下乌鸦一般黑”这句话也要在这所即将申请到一级达标学校的一中应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