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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吒

这家法院的半旗为何一挂就是一个月?

发表于:2010-09-18 07:48

  我国《国旗法》规定: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为了深切悼念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2010年8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降半旗致哀。

  国务院的这项决定得到了全国的积极响应,降半旗致哀的悼念活动达到了缅怀逝者,激励后人的目的。

  降半旗是一项十分庄严、极其肃穆的国家行为,容不得半点差错。但是,笔者每每经过景德镇市某基层人民法院时,心理很不是滋味,距舟曲地震哀悼日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这家基层人民法院仍然一任国旗在半旗状态下随风摇曳,将庄严的国家行为变成了一件人为的极其不严肃的懒政闹剧!

  我国《国旗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笔者善意地揣测:这家法院没有严格按照国旗法的要求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否则怎么可能将国旗置于半旗状态下将近一个月无人问津?!

  基层人民法院是各级法院中设置数量最多、接触人民群众频次最高和最广泛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的对外窗口单位,其一言一行都关乎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的公信力,应当从司法效率和司法严谨的角度对待每一件可能导致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的热点关注的事情,在实际工作中兢兢业业干好每一件小事,这样才能保证人民法院关乎司法审判的大事稳步推进。

  如果像这家基层法院的半旗一降一个月无人过问,表面上看好像与司法审判的业务无关,但是暴露了这家法院在对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上是存在麻木不仁现状的。单就此事,说轻点是工作失职,说重点是对国旗没有应有的尊重和对国旗法的蔑视!

  一个基层人民法院在不应当挂半旗的时候,天天降半旗?!!这是严重政治觉悟迟钝、工作作风慵懒和工作目标不明确所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应当引以为戒,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日常工作中遵纪守法,依法履行职务,切忌再犯天天降半旗这样弱智的低级错误。

  201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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