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就是这样的吗?
发表于:2010-09-19 11:27
辽阳县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就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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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阳县小屯镇小漩村自从崔喜春,1998年成为村主任后,小漩村老百姓的恶梦开始了。村北沙场一直在开采卖了多年的沙子,大坑随处可见,钱村里帐面上一点也没有。
1999年村民繁育的玉米种,经崔喜春一手所卖,钱被他花了(数目不祥有证人),就是不给村民发放。
2002年辽宁省政府给我们村的扶贫项目(3655节水灌溉工程),经崔喜春一手所建,花了一百多万元,水一天没用上,成了废工程,他在其中捞了多少好处是未知数?而当时从村民手中收取的水管头钱每个200元,200多个4万余元钱收了,水没用上钱也不返还给村民有很多证人。
2003年崔喜春、屈红霞(村经管员妇女主任)借国家对四荒拍卖之机,把村中所有资源全都变卖承包了,皆暗箱操作,其中包括机动地、村民的自留山、落叶松林、黑松林,大杨树林,大多都送了人情,价值百余万元的山场仅几万元卖了,所有承包合同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无价的资源仅变卖了不足百万,村里什么公益事业也没做,这笔钱下的全是伪帐。
2003年至2005年国家号召植树造林,他与屈红霞看到了捞钱的机会,(骗钱也有吴庆富参与)用假地名、未包山人员名等手段虚报谎报植树面积6000余亩。辽阳市纪检委从2006年7月末接管受理托至2007年4月才给处理,只给崔喜春党内严重警告,赃款也没有追缴!2005年省政府对河滩地统一进行改造,小漩村也在其中,这又一次给崔喜春、屈红霞创造了捞钱的机会,当时给改造区内没种地的村民补了27000元钱,(有证人)被他们截留不给村民发放!
2005年、2006年,崔喜春、屈红霞把村中机动地报上粮食直补给的一万多元是以崔喜春、屈红霞二人自己的存折从信用社取出的,却把钱下在村公益事业帐面上。
2007年5月,崔喜春、屈红霞,吴庆富借换届选举混乱之机,私自把村中机动地租给辽阳市移动公司建信号塔,租金4万元,钱没入镇经管办帐,三人把钱领走。辽阳县纪检委分别给三人党内警告处理!
在崔喜春、屈红霞任职期间,村委会就象他们家一样,他俩想怎么着就怎么办,从不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就更不用提了,村里就是他们二人的天下,没有谁敢吱声,从2005年开始一直有村民在辽阳地区举报反映他们的犯罪事实,没用他们犯多大的事、花多少赃钱,也不过是给一两个党内警告而已(辽阳县纪委于2008年12月份又一次给崔喜春、屈红霞党内警告)。自从崔喜春上任以后,村务从来没公开过!
2007年4月28小漩村换届选举崔喜春百般阻挠破坏,当时已经当上村党支部书记的崔喜春无视镇领导在场说了声黄,就带头掀桌子、砸票箱,撕毁选票,破坏了一次选举。在2007年6月30日选举,董长民当选村主任,崔喜春当着公安分局领导、镇领导的面把其打伤。2008年2009年小漩村部分山场又被崔喜春、屈红霞非法给倒卖了一部分,他们在小漩村的所作所为以犯众怒!引起公愤!2009年屈红霞在给特困户村民王纯林申报危房改造时向其要了2000元钱的好处费!现在吴庆富霸占的小漩村大沟山场每年采真子收入就有20多万元,查一查当年山场是怎么弄到吴庆富手里的拿钱了吗?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总纲》的第一句话就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第一章第二条中“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第二条第二款党员义务中“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在不到二年时间里辽阳市,县纪检委共给了崔喜春三次党内警告!屈红霞两次,吴庆富一次。辽阳县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就是他们三个这样的吗?他们别说是没有履行入党必须的程序就是履行了也不够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以上没有一点假,本人负法律责任!村民代表:董长民联系电话0419-5131599手机13898250886